行嫁经期之忌,是旧俗中认为女子行经期间不宜出嫁、行婚的一种禁忌。以经血为不洁,恐冲犯喜事,与纳采问名、同牢合卺相表里,是婚俗中避秽趋吉之一节。是婚俗中避秽趋吉、最见禁忌色彩之一节。此礼虽微,而所寓之愿甚深,民间相沿不废,其意未尝稍减。此礼虽微,而所寓之愿甚深,民间相沿不废,其意未尝稍减。
旧时婚俗,谓女子行经(月事)为血秽不洁,若于经期行嫁、入洞房,则冲犯喜神、于夫家不利,故合婚须避经期,或另择吉日。此忌生于古人对经血的敬畏与避秽心理,是婚仪中最见禁忌色彩的一节。经秽避嫁,最见婚仪之禁忌。其礼虽简,而所寓之诚未尝稍减,民间相沿不废。一器一礼之间,古人之慎重与善意尽在其中。由古及今,形制虽变,而寄愿于物之意恒存。旧俗之微,往往最见民生日用里的那份诚敬。礼失而求诸野,此类细仪恰在民间得其长传。观其源流,可知先民于日用之间未尝轻乎其礼。今人虽不尽循古仪,而此意仍流转于生活之中。
行嫁经期之忌,与纳采问名、同牢合卺本是一套婚俗的诸面:纳采定其礼、同牢结其好、经期之忌则避其秽。三者由礼到好、由好到忌,把婚仪在神圣与避讳之间收束。今人虽少循此忌,而择吉日、避冲犯之心犹在,只是由血忌化为更泛的择日。由纳采同牢到经期之忌,婚仪在神讳间收束。所谓礼云礼云,其要在诚不在物,玉帛云乎哉。一礼之设,皆有所寓,非徒为文具而已,足堪玩味。俗之能传,以其切于人情,虽微而不忍轻弃也。细按此礼,尊卑亲疏、诚敬愿盼俱在其中矣。千载之下,此风犹有余韵,足证旧礼之深入人心。
行嫁经期之忌,本在借避秽以全婚之吉,是民间趋吉避凶、以洁净为礼的软性表达。今科学昌明,此忌多被视为迷信,而婚期择吉、避生理不适之风犹存,求顺遂之意未改。由血忌之避到择日之慎、由不洁之惧到体恤之宜,变的只是其由,而重婚好、求顺遂之意,依旧在那一忌一择之间相传。一忌一择之间,寄的是婚好之愿。其礼虽简,而所寓之诚未尝稍减,民间相沿不废。一器一礼之间,古人之慎重与善意尽在其中。由古及今,形制虽变,而寄愿于物之意恒存。旧俗之微,往往最见民生日用里的那份诚敬。礼失而求诸野,此类细仪恰在民间得其长传。
行嫁经期以经秽避嫁明避秽趋吉,今婚期择吉避不适之风犹存,由血忌之避到择日之慎变的只是其由而重婚好求顺遂之意依旧。
| 1 | 婚俗禁忌 |
|---|---|
| 2 | 行嫁·经期·血忌 |
| 3 | 经秽避嫁 |
| 4 | 纳采同牢 |
| 5 | 避秽趋吉 |
| 6 | 择吉避讳 |
| 7 | 嫁娶凶日忌 |
本词条由邱迎松(易粹民俗文化工作室主编)编纂,依《礼记》《仪礼》《周礼》《荆楚岁时记》《东京梦华录》等典籍与岁时文献整理,所述为民俗文化史事,兼及干支历法、阴阳五行的传统时间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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