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粹网易粹网
望门寡之俗

望门寡之俗

望门妨;抱灵牌成亲;未嫁守贞礼制词条

望门寡,指女子已受聘定亲而未婚夫亡故、婚约未成而男方先殁的情形,用以称其人则称望门妨。旧时在此情形下,有女子仍依婚约入门,抱亡者灵牌或木主行成亲之礼,此后在夫家守贞不嫁的做法,俗称抱灵牌成亲。此俗起于宋以后旌表贞节之制渐密的环境,明清两代府县志的列女传与族谱中所记尤多,江南、闽粤、徽州等地为盛。近代以来随婚姻观念与法律的改易而被否定,今日只存于文献与实物。

名目与源流

望门寡,指女子已受聘定亲而未婚夫亡故,婚约未成而男方先殁的情形;用以称其人,则称望门妨、望门寡妇。旧时在此情形下,有女子仍依婚约入门,抱亡者灵牌或木主行成亲之礼,此后在夫家守贞不嫁的做法,俗称抱灵牌成亲、抱主成亲。此俗起于宋以后旌表贞节之制渐密的社会环境,明清两代地方志的列女传中所记尤多,族谱中亦时为未字守贞者立传或于名下加注。其流行地域以宗族组织较严、旌表之风较盛的江南、闽粤、徽州等地为多。历代典制对贞节旌表各有条文,此俗即在此类制度与族规的共同作用下存续。

仪节与行法

其行法大致如下:男方既殁,两家议定之后,择日备礼,女子素服入门,至夫家祠堂或堂前,以亡者的灵牌或木主置于身侧,行拜堂之礼,礼成即为夫家之妇。此后居夫家,奉养舅姑,为亡者立后,或以族中子侄过继承嗣。其名分既定,族谱中即列入某氏,名下注明守贞。日常则闭门纺绩,少与外事,岁时祭祀与家中诸礼仍与诸妇同。亦有女子不入门而于母家守贞,或入门之后归宁不复返者,各地不一。旌表一节,须由族中或地方具呈,层转至官,经核准后给银建坊或给匾,程序繁复,故得者有限。

民俗意涵

此俗是旧时婚约观念、宗族制度与贞节旌表三者交合的产物。在旧时的婚姻观念中,聘定既行,婚约即成,故以女子入门守贞为常。宗族一方则以此维系房支的名分与财产继承,过继立后即是其实际用途。它以女子的终身不嫁为代价,其代价与所得极不相称,故自明清以来即有士人持异议,近代以来批评尤多。就民俗学的记录而言,它是考察旧时婚姻、继承与宗族伦理的一项材料。此处仅作历史与民俗现象的记述,不作价值上的肯定,亦不涉休咎的判断与效果的承诺。

今昔之变

清末以来,随着婚姻观念的变动与法律制度的改易,此俗渐被否定。民国时期的民事立法明确了婚约与结婚的区分,婚约不复具有成婚的效力,抱灵牌成亲的做法失去制度上的依托。一九四九年以后的婚姻与继承制度,更以婚姻自主与男女平等为原则,此俗在法律上无所附丽。今日其留存主要是文献与实物:地方志的列女传、族谱的注文、旧日的贞节牌坊与节孝坊,皆为研究的资料。乡村之中偶有老人能述其事,多已无实例。相关的研究集中在妇女史、宗族史与法制史,民俗学与人类学的调查亦时有涉及。

现代对照

望门寡昔为聘定既成、抱主入门守贞的旧俗,依托于宗族名分与旌表之制;今因婚约与结婚分离、婚姻自主与男女平等入律而失去制度依托,仅存列女传、族谱注文与旧坊等文献实物。

词条信息

1特殊婚俗
2望门妨;抱灵牌成亲;未嫁守贞
3抱主成亲、立后守贞
4聘定即成婚约
5江南、闽粤、徽州
6列女传、族谱注文

参考资料

乌丙安《中国民俗学》辽宁大学出版社 1985
叶大兵《中国风俗辞典》上海辞书出版社 1990
丁世良《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》书目文献出版社 1995

相关词条

婚嫁礼制 · 更多词条

本分类共 185 个词条

查看婚嫁礼制全部分类聚合页

关于本词条

本词条由邱迎松(易粹民俗文化工作室主编)编纂,依《礼记》《仪礼》《周礼》《荆楚岁时记》《东京梦华录》等典籍与岁时文献整理,所述为民俗文化史事,兼及干支历法、阴阳五行的传统时间制度。

站内历法推算工具(干支、节气、体用)属上述时间制度的当代演算方式,用于理解传统历法观念,不作占卜断言、不作改运建议。民俗记载与科学事实亦有区分,凡涉信仰、禁忌、灵验之说,皆作历史记录,不作效验宣称。

主编:邱迎松 · 著有《六十四卦道解》卦学系列 · 编审说明与资料来源

本词条为民俗文化史料整理,供参考与研究使用;站内工具不构成任何测算或改运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