赐国姓,指帝王以本朝皇室之姓赐予臣下,使之附于宗室属籍的恩典,又称赐姓、国姓、属籍。受赐者多为功臣、降将与内附的部族首领,须奉诏受册,由宗正一类的机构登录于属籍簿。此典历代有之,唐代尤盛,赐姓之外尚有赐名、赐第、尚主等相随的恩数。其性质属王朝对臣下的名分赏赐。
赐姓之典,指帝王以姓氏赐人,其所赐者或为本朝国姓,或为别姓。赐国姓是其中最隆的一等,受赐者得以与皇室同姓,列入宗室的属籍,故称属籍、宗籍。此典的来源甚早,古人所述的赐姓命氏之说为其远源;秦汉以后,赐姓多施于归附的异族首领与有功的将领。唐代赐国姓尤多,功臣、蕃将与内附的部族首领皆有其例,受赐者于本名之上冠以国姓,其子弟亦袭而不改。宋明两代亦有赐姓之例,然不及唐代之盛。元代以后,赐姓之外又有赐名、赐号,其恩数与赐姓相类,皆属以名分为赏的做法。
赐姓有仪节。帝王下诏宣示赐姓之意,受赐者上表辞谢,三辞而后受,或径俯伏受诏于殿廷。宗正寺或者大宗正府掌宗室属籍,赐姓之后须将受赐者及其子弟登录于属籍簿,注明赐姓的年月与缘由,此后其人在名分上即为宗室之属,享相应的恩数与约束。赐姓常与他项恩典相随,如赐宅第、赐田宅、赐名、尚主、图形于阁,府第可悬御赐之匾,其家门称国戚。受赐者亦须守宗室的规矩,婚娶须报宗正,不得与同姓为婚。赐姓亦可以撤销,一旦得罪,夺姓归宗的诏令即下,属籍除名,其例在史传中亦有记载。
赐国姓是王朝以名分为赏的一种做法,其意在于以同姓之亲联结异姓之功,使受赐者在名分上成为宗室,从而结以恩义。此典的对象多为武功之臣与归附之人,故它在处理边鄙与降附的事务上有实际的用处:受赐者以其新得的身份号令旧部,朝廷亦借以维系其向背。受赐者往往以国姓为荣,改其郡望、重修其谱,其族此后即以国姓为姓,日久遂与皇族无别。史书对赐姓的记载多附于本传之中,兼记其赐姓前后的行事。这一类记载是研究姓氏流变、宗室制度与民族交往的材料,姓氏书中亦有专门的条目,此处仅作制度与史事的记述。
帝制终结之后,赐姓之典不复存在,姓氏的取得与变更依户籍与姓名的管理规定办理,不再有以姓氏为赏的制度。今日的姓氏研究把历史上的赐姓列为姓氏来源的一类,姓氏学与族谱的编纂之中,某姓出自某朝赐姓的说法常被追溯,作为族源的依据之一。文史与影视作品之中,赐国姓的情节常用于表现功臣的荣宠与君臣之间的关系。属籍、宗正之类的制度今已无对应,宗室属籍簿一类的档案则存于史馆与档案馆,部分已整理影印刊行。民间修谱之时提及本族出自赐姓的说法,须与史传相印证,不可径信其辞。
赐国姓昔为帝王以同姓之亲赏功臣降附、并入宗室属籍的殊荣;今无姓氏之赏,变的只是其制而赐姓为源的族源之说犹见于姓氏书与谱牒。属籍簿册一类的档案今存于史馆,部分已整理刊行。
| 1 | 名分赏赐与姓氏制度 |
|---|---|
| 2 | 赐姓;国姓;属籍 |
| 3 | 赏功臣、安降附 |
| 4 | 下诏宣赐,宗正登录属籍簿 |
| 5 | 史传本传之记、姓氏书条目、属籍档案 |
| 6 |
本词条由邱迎松(易粹民俗文化工作室主编)编纂,依《礼记》《仪礼》《周礼》《荆楚岁时记》《东京梦华录》等典籍与岁时文献整理,所述为民俗文化史事,兼及干支历法、阴阳五行的传统时间制度。
站内历法推算工具(干支、节气、体用)属上述时间制度的当代演算方式,用于理解传统历法观念,不作占卜断言、不作改运建议。民俗记载与科学事实亦有区分,凡涉信仰、禁忌、灵验之说,皆作历史记录,不作效验宣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