缌麻三月之服,五服中最轻的一等,服期三月,其布以十五升抽其半为之,缕细如丝,故名缌麻。所施为族之远者,如族曾祖父母、族祖父母、族父母、族昆弟,及外亲中的舅之子、从母昆弟之类,此外殇服的下殇、降服之末亦多用之。其制见《仪礼·丧服》与《丧服传》,郑玄注、贾公彦疏与唐宋明清礼书递有申说。
缌麻为五服之末,其名取于麻缕之细。缌者,丝也,言其缕细如丝。《丧服传》曰:缌者,十五升抽其半,有事其缕,无事其布,曰缌。十五升者,布之升数,升为八十缕,升数愈多则布愈细;抽其半者,于十五升之中抽去其半缕,使布更疏而其缕更细。有事其缕者,缕加锻治;无事其布者,布成之后不加灰治。故缌布为五服中最细之布,而其服为五服中最轻之服。其制见《仪礼·丧服》,郑玄注、贾公彦疏逐句为解,唐《开元礼》以下历代礼书皆列缌麻三月之目。
缌麻之服,衰裳皆以缌布为之,其布十五升抽其半,故轻薄而近于常服。绖带以治麻为之,围数较小于小功之绖。冠与缨亦随服而从简。缌麻之服不设受服之节,三月既葬而除,不行练、祥、禫之祭。屦用吉屦而无絇,或言其屦与小功同制。其服月之短与布缕之细,与斩衰之三升粗布、三年之期恰成两极。礼家于缌布的升数另有异说,注疏所记不一,历代礼书或依郑义,或参他说,其文略有参差,而三月之期则各家所同。缌麻之服不别尊卑,凡在服叙之内者皆同其制,故其用最宽而为期最短。
缌麻三月所施,据《仪礼·丧服》,为族曾祖父母、族祖父母、族父母、族昆弟,为曾孙、玄孙之亲者亦在列;外亲之中,为舅之子、从母昆弟、甥、婿之类皆缌;此外为乳母、为夫之诸祖父母、为君之母妻,亦各有缌麻之目。殇服之中,小功之长殇降而缌,大功之下殇亦降而缌,故缌为降杀之末等。礼家以为,族属渐远则恩渐杀,服从而轻,故以三月为期;三月者,一时之气数,取其足以表哀而已。此处仅作礼制沿革与文献记载的记录,**不作预测判断**,亦不构成对任何效果的承诺。
二十世纪以来,缌麻三月之制不用于日常丧事,其布的十五升抽其半之数与三月的服期,随五服之废而止。今日丧事中的亲疏之别,多以吊唁的先后、礼金的厚薄与送葬的远近为表,不以服之月数与布之粗细为断。地方志与族谱所记的旧式服单,凡列五服者往往以缌麻一条为末,可以考见昔时宗族亲尽的界限。近年礼制史的研究据《仪礼·丧服》及注疏复原缌麻之服,其布缕的织法与丧期成为复原的要点,博物馆与礼仪展演中偶见其形。民俗调查亦记族中五服之外的吊唁之例,可与旧式服单相参。
缌麻三月之服昔以细缕之布与三月之期别五服之末,远族外亲服之,今则亲疏之别多依俗例与亲族关系的远近,三月之期与细布之制皆不行于日常。丧事中的吊唁次序与礼数厚薄,仍可窥见旧时服叙等差所留下的痕迹。
| 1 | 丧服制 |
|---|---|
| 2 | 缌麻;缌服;三月之丧 |
| 3 | 远族、外亲、降服之末 |
| 4 | 十五升抽其半,缕细如丝 |
| 5 | 三月 |
| 6 | 礼书条目与旧式服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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