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席与传袋之俗,指旧时婚礼中新妇下轿或下车入门之际,双足不直接踏地,而由人将席、毡或麻袋铺于地面,随其前行递相传接,一直铺至堂前或新房门口。所用铺垫有席、毡、麻袋之别,富室多用毡毯,寻常人家多用席或盛粮的麻袋。麻袋之袋与代同音,故有传袋即是传代之说,寓世代相继之意。此俗与跨火、跨鞍、撒谷豆等入门程序连属而行,南北用料因地而异,宋以来笔记及明清方志多有记载。
旧时婚礼,新妇至夫家门外,下轿或下车之后不能直接踏地,须踏在预先铺好的席、毡或麻袋上前行。做法大致有两种:一是预先铺列数条席或毡,新妇一步步踏过;二是只用两三条席或两三只麻袋,由人在旁递相传接,将新妇身后的一条拿起,传到前方再铺下,如此反复,一直铺到堂前或新房门口。所用材料因家境与地域而异:富室多用毡、毯,取其厚软;寻常人家多用席,或用盛粮的麻袋、布袋。宋人笔记记汴京娶妇,新人下车檐,踏青布条或毡席,不得踏地,即属此类。麻袋之袋与代同音,故后世尤以传袋为多,取其递相承接之象;亦有地方改用布袋、蒲团或红毡。这一仪节的核心动作是足不履地与递相传接,二者共同构成进门的一道程序,缺其一则不称传席。
传袋之所以流布最广,关键在于袋与代的谐音。婚礼上将麻袋一只只往前传,口头便成了一代传一代的说法,与撒帐、合卺、求子诸仪同属一类祝愿表达。这一谐音取意,根植于传统宗族社会对子嗣与世系延续的重视:婚姻在礼制中的意义,本被表述为合两姓之好,上以事宗庙,下以继后世,新妇入门既是进夫家之门,也是进入这一世系链条的起点。故传席、传袋不只是一项脚下仪节,它被放置在进门这一关键节点上,以实物与动作把延续之意说给在场的亲族听。需要指出的是,这类取意属于象征与祝愿的表达,历代文献止于记载其做法与说法,并未对其作任何效验上的断言。明清方志中,传袋、传席、铺毡等名目并存,说明同一种做法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称呼,而其取意大体一致。
传席、传袋并非孤立的一项,它与新妇入门前后的一连串动作连在一起。常见的有跨火,即从火盆上越过;跨鞍,即跨过马鞍;撒谷豆,即在门口抛撒谷物豆类;此外还有拜堂前后的奠雁、合卺等。这几项的共同特点是:都发生在进门、入堂这类空间转换的节点上,都借一件实物或一个动作来完成过渡。跨鞍取鞍与安之谐,跨火在旧籍中被解释为入门时的拂除之举,撒谷豆则多由女家或男家在门口抛撒,旧说属于厌胜之物。传袋与之并置,正好补足了接续这一层意思:既已过了门,便要代代相传下去。宋元以来的笔记、明清方志与日用类书,往往把这几项一并记录,说明当时人是将它们作为同一组入门程序来安排的。近世婚礼趋于简化,跨火、撒谷豆多已不存,而传袋、铺红毡的做法在部分地区仍见保留。
用席还是用袋,南北并不一致。大体而言,北方多用麻袋、布袋,取其传袋即传代的谐音,且麻袋为农家常备之物,取用方便;南方及部分城镇人家则多用席、毡、毯,故方志中铺毡、传席、传席以入一类写法更为常见。也有地方两者并用:先铺席,再于席上传袋;或以红毡一直铺至堂前,不须传接。清人笔记与地方志对此记载颇多,名目有传席、传袋、传代、铺毡、踏席、接袋等,所指大致相同。近代以来,城市婚礼多行于礼堂,花轿与门槛俱废,这一仪节随之简化:有的改为铺红地毯或红毡,自车门直铺至礼台,只存足踏红毡的形式;有的在新房门口摆两只布袋,由新人踏过。民俗学调查中,江浙、闽南、华北等地至今仍有类似记录。作为礼俗史的材料,其价值在于保存了旧时婚礼对门这一空间节点的细致安排,以及一套以实物谐音表达祝愿的惯例。
古礼重进门一节:新妇足不履地,席、毡、麻袋由人递相传接,取谐音以寄祝愿。今人多于礼堂或酒店成礼,红毯自车门铺至台前,只留足踏红毡的形式;乡间仍有在门口摆两只布袋令新人踏过者。仪式由繁趋简,进门须传接的规矩已多不存。
| 1 | 传席与传袋之俗 |
|---|---|
| 2 | 传代;传席;铺毡 |
| 3 | 婚姻礼俗 |
| 4 | 新妇下轿入门 |
| 5 | 席、毡毯、麻袋或布袋 |
| 6 | 袋与代谐音,取世代相继之意 |
| 7 | 跨火、跨鞍、撒谷豆 |
| 8 | 东京梦华录、梦粱录及明清方志 |
| 9 | 288,151,625,170 |
| 10 | 传席、传袋、传代、铺毡、踏席、接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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