徙跣脱履是丧礼中表达哀痛的仪节,谓丧者或吊者去履徒跣,以示哀毁之至。古礼居丧,孝子于亲丧则徒跣,吊宾亦或脱履而入,皆为去饰尽哀之象。二事虽微,而哀情之深切见于足下,与栉纵易服相表里,为传统丧仪中不可略之节,足观古人对哀容之讲求。其制虽简,而哀敬之诚毕见,故礼书特著之。
徒跣者,赤足步行之谓也,古人于大哀之际行之。亲始死,孝子攀号擗踊,往往徒跣而出,不及纳履,此非故为简慢,乃哀痛迫切、失其常度之象。礼书以徒跣为丧中之容,与栉纵笄总、去饰易服相表里,皆示生者因亲丧而自贬其体、不敢暇逸。徒跣虽起于情不自禁,而礼因以为节,使哀有可见之容。故丧礼之中,孝子徒跣,非特习俗,亦为礼文所许之哀节,足见哀毁见于起居。故徒跣之容,虽出于情,而礼成其节,哀敬两得。孝子之哀,形于足下,观者于此知丧容之有节。
脱履者,吊丧之宾入门去履之仪也。古者入室必脱履,丧家尤重此节,吊宾至则解履而入,以示不敢全其常饰、敬谨于凶事。脱履与徒跣相类,一为生者自致其哀,一为吊者致其敬,皆去足下之饰以应凶礼。丧家设奠,宾主咸脱履,堂上蹐步无声,益增哀肃之气。此节虽细,而敬哀之意寓焉,故丧仪于履袜之间,亦有其不可略之文,未可轻忽。脱履之敬,与徒跣之哀,一宾一主,并见丧礼之严。宾主同此一节,哀敬交感,丧堂之内自有肃然之气。观者于此,知敬之所在,非虚饰也。
徙跣脱履二节,要在去饰以尽哀。古礼之文,于丧事一切从简、从素、从贬,履者身之饰,去之则见其无暇整饬,正合哀毁之态。徒跣为孝子之容,脱履为吊宾之敬,施者不同,而归于不敢以常礼自处则一。礼不尚虚文,而于足下之微独致其慎,正以哀敬之情须有可验之节。故徙跣脱履,看似末节,实丧礼中情礼相生之一端,足以观古人对哀容之讲求。古人之于丧,于微物必谨,此其所以为礼也。微物之谨如此,则大事之慎可知,此礼之所以为礼。学者读丧礼,于此不可不察,方得其微意。
后世丧俗变迁,徒跣脱履之仪或存或废,而其所寓哀敬未泯。民间初丧,孝子仍有赤足或著草履之俗,吊丧者入门亦多脱鞋,以示入凶室之敬。今都市治丧,虽不必尽守古仪,而肃静脱履、哀容不去饰之意犹见于丧宅。读礼者由徙跣脱履,可知古人对丧容之讲究,不在繁文,而在使哀敬之情见于起居微细之间,此亦传统丧礼可体贴后人者。虽仪文损益,而哀敬之实存,读丧礼者宜识其本。今虽不从古服,而哀敬之实犹在,礼意未尝亡也。读古礼者,当于流变中识其本,斯可矣。
今都市治丧多简化处理,徒跣之俗罕见,吊丧脱鞋之节亦随居室习俗而变。惟丧宅中肃静、去饰以表达哀敬之意仍存,古仪之精神转为内心的庄重与节制。
| 1 | 徙跣脱履之哀 |
|---|---|
| 2 | 徒跣;脱履 |
| 3 | 丧礼 |
| 4 | 孝子与吊宾 |
| 5 | 去饰尽哀 |
| 6 | 栉纵易服 |
本词条由邱迎松(易粹民俗文化工作室主编)编纂,依《礼记》《仪礼》《周礼》《荆楚岁时记》《东京梦华录》等典籍与岁时文献整理,所述为民俗文化史事,兼及干支历法、阴阳五行的传统时间制度。
站内历法推算工具(干支、节气、体用)属上述时间制度的当代演算方式,用于理解传统历法观念,不作占卜断言、不作改运建议。民俗记载与科学事实亦有区分,凡涉信仰、禁忌、灵验之说,皆作历史记录,不作效验宣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