待字闺中指女子居于闺阁之中,等候许嫁取字,后引申为女子尚未婚配。其语本于《礼记·曲礼》女子许嫁,笄而字之文。古人男子二十而冠且字,女子十五而笄,许嫁之时方由长辈命字,字与名相配,用以别尊卑、明婚约。未许嫁之女,虽有名而未得字,故称待字。此一称谓既标记女子生命阶段,亦反映古代婚姻由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主导的礼制秩序,与今日自主婚恋观念迥异。
字者,幼名冠字之制中,男子二十冠而字,女子许嫁笄而字,是成人之标志。名以正体,字以表德,二者相因而不相渎。男子之字多用于社交称谓,女子之字则于许嫁时由父兄或宾者命之,与婚约相系。礼记曲礼谓男子二十冠而字,女子许嫁笄而字,未许嫁者虽及笄而未必有字。是故女子之字,非仅一名号,实为其将为人妇之礼文标记,字之有无,可觇其婚嫁之进退。此制上承周代冠笄之礼,下贯历代闺范,为女教与婚仪相交之一节。女子许嫁而后字,故字亦为已订婚配之标识,与未字、待字相对成文,其义至为分明,不可与男子之字混为一谈。
笄礼为女子成人之礼,约当十五而笄,然笄与字并不同步:未许嫁者笄而不字,许嫁则于笄礼或别行仪节中命字。礼记所言女子许嫁笄而字,明言字之授予以许嫁为断。是待字之名,正指女子已及笄而尚未许嫁、名已立而字未授之中间状态。古代婚姻多由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,许嫁之权不属女子自身,故待字闺中亦暗含其婚姻进程系于家族安排之意。待字既久,则有过期未字之忧,礼俗中亦由此生出催嫁、择配诸般议论,足见字之授予关乎女子一生之定位。
待字闺中之女,多居内闱,习女红、读女诫,以备将来为妇之道。古人重男女之防,女子未嫁,出入闺门,交际有限,其日常以家事女工为务。待字之年,既是习礼修德之期,亦是等待婚配之期,闺阁遂成为其生活之主要场域。诗文小说每以待字形容未嫁少女,既状其居处,亦状其身份。此种生活形态,与当时婚姻不系于个人情好、而系于宗族伦序之制度相表里。待字非闲居,实为一严肃之过渡阶段,期间所受之教,皆指向日后事舅姑、主中馈之妇职。
后世待字闺中一语,渐由礼制专名转为日常形容,泛指女子年已长成而未婚配。其初义中许嫁命字之礼文色彩渐淡,而待嫁、未字之状态描述愈显,遂成为描述大龄未婚女子的委婉语。明清小说、戏曲常以闺中待字写少女情状,或叹其春光虚度,或表其夙愿难酬,语义已离开冠笄之严整,而趋于人情描写。至于近世,待字闺中更多作婚恋状态的平实表述,古礼原所蕴含的家族安排与命字仪节,多已不为人详,惟其作为未嫁之谓,仍沿用于书面语之中。
古以待字标记女子许嫁命字前的过渡身份,婚配由家族安排;今之未婚状态纯属个人选择,不再有命字之仪,待字一词仅作未嫁之雅称,礼制内核已失。
| 1 | 待字闺中本义 |
|---|---|
| 2 | 待字;待字闺中 |
| 3 | 婚姻礼制 |
| 4 | 礼记·曲礼 |
| 5 | 女子笄礼与许嫁命字 |
| 6 | 以许嫁为断 |
| 7 | 泛指女子未婚待嫁 |
| 8 | 冠礼、笄礼、媒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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