纳吉是六礼之第三礼,男家于问名得女方姓名生辰之后,卜于祖庙,得吉兆则遣媒人往告女家,婚议由此定音。古者纳吉用雁,与纳采同。后世的定亲、换帖、下定之俗即由此而来,两家自此以亲家相称,是婚约成立前的关键一步。,两家自此定音,后世的定亲换帖即由此出
《仪礼·士昏礼》载:「纳吉,用雁,如纳采礼。」问名之后,男家把所得的女方名与生辰在祖庙中占卜,得吉兆则以雁为礼,遣媒人往告女家,谓之纳吉。为什么要卜于祖庙?古人把婚姻看作家族之事,须向祖先请示并禀告,这是祖先崇拜在婚俗中的体现。纳吉的意义在于「定音」——此前纳采只是探问、问名只是核实,到纳吉这一礼,男家正式表明对这桩婚事的认可,女家接受后,两家即以亲家相称,婚议进入实质阶段。它与随后的纳征(致聘)共同构成婚约成立的两个步骤:先定音,后致信。
在六礼的序列中,纳吉处于问名与纳征之间,是从「了解」到「确定」的转折。它的特殊性在于判断依据:纳吉以卜为断,这一点在礼书中写得很明确,而后世的「合八字」正是这一层的发展——把卜问吉凶换成推算生辰。需要说明的是,卜与算在古人心目中属于同一个意义系统,都是求一个「天意」的确认;但就礼的层面而言,纳吉的关键不在卜的结果如何,而在「两家正式互认」这一动作本身。今天看这类内容,应当把它当作历史观念的记录来读——本站只作民俗文化介绍,不提供任何测算方法,也不作吉凶判断。
六礼在民间从未完整施行,纳吉则以「定亲」「换帖」「下定」的形式长期留存。定亲是婚俗中极为关键的一步:两家交换定帖(或称「龙凤帖」「鸳鸯帖」),男家致送定礼(首饰、布料、酒肉等),女家回以鞋帽、文房之类,双方自此以亲家相称,婚事对外有了名分。此后悔婚,在民间与律法上都要承担责任。各地定亲的形式略有不同:有的只换帖不送礼,有的大办定亲宴;有的由媒人转交,有的两家家长当面换帖。纳吉之名虽不存,其「正式互认」的功能却一直延续。
今天纳吉的礼制形态已经消失,但「两家正式互认」这一环节以新的形式存在。订婚是最接近的对应物:双方家长见面(许多地方称「定亲」),交换订婚戒指与礼金,两家自此以亲家相称,婚礼筹备随之启动。与古礼不同的是:判断依据从卜问与推算变为两个人的自主决定与家庭协商;婚约的效力也不再由纳征之聘来确立,而由婚姻登记来确立。至于定亲宴、交换信物这些做法,在各地仍有保留,只是多半被视为仪式性的环节而非法律上的要件。纳吉所做的事——让婚事从私下的商议变为公开的承认——至今仍是婚俗中不可跳过的一步。
古礼纳吉卜于祖庙、得吉则遣媒告女家,两家自此定音;今日多以订婚与交换订婚戒指代之,判断依据由卜问转为自主协商,婚约效力则由婚姻登记确立。
| 1 | 婚嫁礼制 |
|---|---|
| 2 | 六礼之三 |
| 3 | 定亲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