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男子二十而字』出自《礼记·曲礼上》,谓男子年至二十行冠礼而受字。冠礼三加既毕,宾为取字,以示脱离童幼、入于成人。古人名与字相因,字以表德、尊名而讳;命字既成,则称字不称名。本文考其典出、冠礼命字之仪、名与字之关系及文化意义,并觇古人对成人之礼的重视。
『男子二十而字』出《礼记·曲礼上》:『男子二十冠而字。』冠指冠礼,字谓命字。古者幼有名,长则冠而受字,字以表德,所以尊名也。二十为丁,血气定,可以责以成人之事,故行冠礼而命字,示其脱离童幼、入于成人之列。是称谓之变,实礼以成人之节。名以正体,字以表德,二者相维,乃古人立身之始。《谷梁传》亦言男子二十而冠,冠而列丈夫,与《礼记》相印证,足见古制之通行。《谷梁传》亦言男子二十而冠,冠而列丈夫,与《礼记》相印证,足见古制之通行。
冠礼为男子成人之礼,《仪礼·士冠礼》详其三加:初加缁布冠,再加皮弁,三加爵弁,加毕而字之。宾为取字,辞曰『礼仪既备,令月吉日,昭告尔字』。字成,则称字不称名,亲友亦以字行。命字在冠礼之终,为成人之标志,故云『已冠而字之,成人之道也』。三加弥尊,字以表德,礼意层层递进,以示成人之重。三加之礼冠服递尊,字以终之,仪式之重正以明成人之不可苟。三加之礼冠服递尊,字以终之,仪式之重正以明成人之不可苟,礼意层层递进。
古人名与字相因:或同义相训,如诸葛亮字孔明;或反义相协,如韩愈字退之;或连类相及,如岳飞字鹏举。字以表德,补名之未备。冠而字,所以敬其名而远其讳,尊卑长幼得以字称,别于幼名。名藏于内,字行于外,二者相维,构成成人称谓之全。名以事亲,字以接人,幼名冠字,礼之分际井然,亦见古人对称谓之郑重。名以事亲,字以接人,幼名冠字,礼之分际井然;名藏于内,字行于外,二者相维,构成成人称谓之全,亦见古人对称谓之郑重与立身之始。
男子二十而字,非徒增一称,乃社会承认其成人、可任家国之责之仪。自士庶至于贵族,冠礼命字为通制,女子许嫁而笄字与之相应。后世冠礼虽废,命字之俗流为字号、别号,文人雅士仍以字行。考其礼意,可见古人以称谓标记人生阶段、维系人伦之智。字之通行,亦见尊名重德之风。冠礼虽废,命字之俗流衍为字号,其以称谓标记人生阶段之意,至今犹存。冠礼虽废,命字之俗流衍为字号,其以称谓标记人生阶段之意,至今犹存,亦见尊名重德之风。
古以二十冠而命字为成人标志,今虽不行冠礼,仍有取字、号及学名别称,称谓标记人生阶段之意犹存。
| 1 | 男子二十而字 |
|---|---|
| 2 | 冠而字;命字;男子二十冠而字 |
| 3 | 人生礼·冠笄 |
| 4 | 礼记·曲礼上 |
| 5 | 士冠礼三加后命字 |
| 6 | 字以表德,尊名而讳 |
| 7 | 冠礼·命名与字·笄礼·许嫁笄于祢庙 |
本词条由邱迎松(易粹民俗文化工作室主编)编纂,依《礼记》《仪礼》《周礼》《荆楚岁时记》《东京梦华录》等典籍与岁时文献整理,所述为民俗文化史事,兼及干支历法、阴阳五行的传统时间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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