瞑目覆巾,敛时饰终之仪也。瞑目谓为尸合其目,覆巾谓以幎目之帛覆其面。古者亲始殁,孝子为之修容、合睛,继以布帛覆面,所以全遗体、蔽尊严,不忍以死容示人。《仪礼·士丧礼》《丧大记》详其节,为丧葬初敛之要目,亦见古人对死生之敬,不以亲之殁而慢其容,礼之厚于送终者在此。
瞑目者,为死者合其目视之也。亲始绝,孝子踞床,为之修手足、缀足、还尸,复以手抚其目使阖,谓之瞑目,所以使其安逝、全形于殁。《仪礼·士丧礼》记楔齿、缀足、设奠于尸东,皆初终之节,瞑目在其间。郑玄注谓事死如事生,故为之饰容。先民以亲之遗体为尊,不忍露其殁时之状,合睛闭口,皆敬慎之诚所发,非徒仪文而已。瞑目之礼,使死容得敛,孝子之哀敬寓焉。瞑目之礼,使死容得敛,孝子之哀敬寓焉。瞑目敛容,孝子之哀敬寓焉,饰终之礼始此。
覆巾,即幎目之帛也。幎之言覆,以布一方覆于尸面,所以蔽容、全尊严。《士丧礼》袭之后,设幎目于面,其制以黑帛为之,方尺二寸,裹以组系于脑后。贾公彦疏谓幎目所以覆面,防蝇蚋、全形也。又《丧大记》记君大夫士之覆面,锦帛有别,身份异其文。覆巾之设,使死者的面容不为人直视,礼之隐恶扬善、敬遗之意为寓焉。覆面之帛,微物而礼意深,不可忽也。覆面之帛,微物而礼意深,不可忽也。覆面虽微物,而礼意自深,不可得而忽之也。
《仪礼·士丧礼》于小敛前备载幎目、握手之属,郑注详其尺寸组系;《礼记·丧大记》分君、大夫、士覆面之等,君以黼,大夫以玄,士以缁,文质有别。孔颖达疏申其义,谓覆面所以象生时容饰之备。贾公彦又明幎目与掩之异:掩裹首全体,幎目专覆其面。诸家之说互证,可知覆巾虽微,而等差、节次粲然,为古丧礼辨等饰终之要。注疏相发明,使一节之礼可考如此。注疏相发明,使一节之礼可考如此。注疏相明,使一节之礼,粲然可考而不诬。
瞑目覆巾,非徒蔽尸,乃敬终之礼也。孝子事死如生,亲既殁,为之合睛修容、覆巾蔽面,使遗体得全、尊严不亵。先王制丧礼,于初终之际特详此节,所以教人慎终、敦亲爱之实。后世丧葬或以衾覆面,实古覆巾之遗。观其制,可知古人对死生之敬:不以死而慢其亲,不以殁而忽其容,礼之厚于送终,于斯一节见其深。隐容之教,所以全孝子之诚,亦全亲之尊严。隐容之教,所以全孝子之诚,亦全亲之尊严。隐容全亲,慎终之实,古人之厚于送死如此。
今丧中以被衾覆面、整容闭目,犹存古瞑目覆巾敬终蔽容、全遗体之礼意。
| 1 | 瞑目覆巾 |
|---|---|
| 2 | 幎目;覆面巾 |
| 3 | 丧饰初敛 |
| 4 | 《仪礼·士丧礼》《丧大记》 |
| 5 | 饰终蔽容之礼 |
| 6 | 握手;掩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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