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谈触讳之忌,是交际中避言尊长君王名讳、不以忌字犯亲之言语禁忌。出口避讳、闻讳则敛,与避讳家讳、缺笔之书相表里,是书面之外最见分寸之一节。是书面之外最见分寸之一节。此礼虽微,而所寓之愿甚深,民间相沿不废,其意未尝稍减。此礼虽微,而所寓之愿甚深,民间相沿不废,其意未尝稍减。
旧时言语,于尊长、君王之名讳,平居不言、谈笑不犯,谓之触讳之忌。与人语,偶涉其家讳则色敛声低,甚者离席避之,盖以名讳为亲之重、不可轻出诸口。言谈触讳,最见日用交际里口下有敬的一式。出口避讳,最见口下之敬。一器一礼之间,古人之慎重与善意尽在其中。由古及今,形制虽变,而寄愿于物之意恒存。旧俗之微,往往最见民生日用里的那份诚敬。礼失而求诸野,此类细仪恰在民间得其长传。观其源流,可知先民于日用之间未尝轻乎其礼。今人虽不尽循古仪,而此意仍流转于生活之中。所谓礼云礼云,其要在诚不在物,玉帛云乎哉。
言谈触讳,与避家讳(居家避亲名)、缺笔之书(书写缺其末笔)本是一套讳禁诸面:书则缺笔、言则避称、居家则讳其名。三者由笔到口、由口到居,把对名讳的敬在言行两途一并守住。今人虽不避讳之严,而避尊长本名、不以忌字相戏之风犹存,重名讳之意转以更柔的方式表达。由缺笔到避称,名讳之敬两途。一礼之设,皆有所寓,非徒为文具而已,足堪玩味。俗之能传,以其切于人情,虽微而不忍轻弃也。细按此礼,尊卑亲疏、诚敬愿盼俱在其中矣。千载之下,此风犹有余韵,足证旧礼之深入人心。其礼虽简,而所寓之诚未尝稍减,民间相沿不废。
言谈触讳,本在以口下之敬,使亲长君王之名不因常语而轻、不因戏谑而慢,是分寸最细处。今法不立讳禁,而避呼尊长全名、不以逝者讳字开玩笑之意犹在,只是由硬禁化为心敬。由闻讳则敛到口下留情,变的只是尺度,而重名讳、使言有敬、不以戏慢亲之意,依旧在那一语一敛之间相传。一语一敛之间,言有敬之意最细。一器一礼之间,古人之慎重与善意尽在其中。由古及今,形制虽变,而寄愿于物之意恒存。旧俗之微,往往最见民生日用里的那份诚敬。礼失而求诸野,此类细仪恰在民间得其长传。观其源流,可知先民于日用之间未尝轻乎其礼。
言谈触讳以避言尊长君王名讳、闻讳则敛明口下之敬,今避呼尊长全名不以讳字相戏之风犹存,由闻讳则敛到口下留情变的只是尺度而重名讳使言有敬之意依旧。
| 1 | 言语禁忌 |
|---|---|
| 2 | 触讳·犯讳·言讳 |
| 3 | 避尊长名讳 |
| 4 | 避讳缺笔 |
| 5 | 口下有敬 |
| 6 | 避呼全名 |
| 7 | 凶礼避讳 |
本词条由邱迎松(易粹民俗文化工作室主编)编纂,依《礼记》《仪礼》《周礼》《荆楚岁时记》《东京梦华录》等典籍与岁时文献整理,所述为民俗文化史事,兼及干支历法、阴阳五行的传统时间制度。
站内历法推算工具(干支、节气、体用)属上述时间制度的当代演算方式,用于理解传统历法观念,不作占卜断言、不作改运建议。民俗记载与科学事实亦有区分,凡涉信仰、禁忌、灵验之说,皆作历史记录,不作效验宣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