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牵手之俗,是台湾地区平埔等族以男女相牵其手、当众明示结好为聘的古老婚俗。手以明约、牵以定情,与换约、种槟榔相表里,是台湾土著婚仪中最见简质明信之一节,今存于部分遗风记述。是台湾土著婚仪中最见简质明信之一节。此礼虽微,而所寓之愿甚深,民间相沿不废,其意未尝稍减。
台湾平埔诸族旧俗,男女相悦,则相牵其手,当众而行,以示结好之约,谓之牵手(或称牵手聘)。不烦媒妁、不重财聘,一牵之间,两情既明、亲族咸知。牵手之俗,最见台湾土著以手为信、以简为礼的敞达。相牵明约,最见以手为信。千载之下,此风犹有余韵,足证旧礼之深入人心。其礼虽简,而所寓之诚未尝稍减,民间相沿不废。一器一礼之间,古人之慎重与善意尽在其中。由古及今,形制虽变,而寄愿于物之意恒存。旧俗之微,往往最见民生日用里的那份诚敬。礼失而求诸野,此类细仪恰在民间得其长传。
牵手,与换约(互赠信物)、种槟榔(以果为聘)本是一套台湾土著婚仪诸面:种槟榔致其聘、换约通其信、牵手则明其约。三者由聘到信、由信到明,把婚的成立在众前一牵得昭。今台湾民俗志记牵手遗风、以简定约之意,正是牵手以手明信的遗式。由种槟榔到牵手,约昭于众。观其源流,可知先民于日用之间未尝轻乎其礼。今人虽不尽循古仪,而此意仍流转于生活之中。所谓礼云礼云,其要在诚不在物,玉帛云乎哉。一礼之设,皆有所寓,非徒为文具而已,足堪玩味。俗之能传,以其切于人情,虽微而不忍轻弃也。
牵手之俗,本在使婚于众前一牵得明、使两情不以密而隐,是台湾土著最见质朴的一式。今虽行新式婚仪、不复牵手为聘,而婚以信立、约于众知、不重繁文之意犹存于记述,重明信未改。由相牵为聘到明约于众,变的只是其式,而手为信、情先明、不以财聘之意,依旧在那一牵一约之间相传。一牵一约之间,明信最显。细按此礼,尊卑亲疏、诚敬愿盼俱在其中矣。千载之下,此风犹有余韵,足证旧礼之深入人心。其礼虽简,而所寓之诚未尝稍减,民间相沿不废。一器一礼之间,古人之慎重与善意尽在其中。由古及今,形制虽变,而寄愿于物之意恒存。
台湾牵手以相牵其手明示结好明婚于众前,今民俗志记牵手遗风重明信之意犹存,由相牵为聘到明约于众变的只是其式而手为信不以财聘之意依旧。
| 1 | 台湾婚俗 |
|---|---|
| 2 | 牵手·牵手聘·以手定情 |
| 3 | 相牵明约 |
| 4 | 换约种槟榔 |
| 5 | 手为信情先明 |
| 6 | 遗风记述 |
| 7 | 不落夫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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