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服与易服,是丧礼中亲属依服制更衣易服之仪。初终之后,丧家依据与逝者的亲疏远近,于既定之时披麻戴孝、更易素服,以麻衣缟素之别显其哀戚之等。成服谓依礼制成服、正式着丧服;易服谓依丧期递变而更易其服。其礼以斩衰、齐衰、大功、小功、缌麻五等之差,定亲族所服之轻重,堂中麻衣粗陋、一片缟素。本条只写成服易服这一仪式节点,不涉择日堪舆,亦不论纹样器物之详。
成服之礼,行于初终之后、小敛大敛既毕之顷。古礼以死者既殓,亲属方依制成服,不可未殓而先服。自士丧之礼观之,朝夕哭、设奠既具,乃命亲属各服其服,是谓成服。其时机之定,重在丧事已具、棺殓已成,而后服制乃行,庶几哀有其所、礼有其节。民间亦多于三日成服,盖取殓事粗定、亲属渐集之意。成服既届,则孝子斩衰、期亲齐衰以下,各依本等加身,堂前哭踊、缟素俨然。此一节点,是丧仪由殓而服的转关,自此服制常行,直至服满乃除。本条只述成服之时与所由起,不及择日安柩之术。
易服者,谓丧期中依时序与变故而更易其服之仪。成服既定,亲属初服重服,及至葬毕、或逢祥禫之期,则递降其服,由重而轻,谓之易服。其程序大略:始丧披发徒跣、服斩衰三年;葬后或易以练服,期年而除;再期而大祥,二十五月而禫,服制渐杀。每一易服,皆有其候,非可随意更易。礼经所谓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,即言服之递变终始。亲族易服,先于寝苫枕块之所更衣,毕则复哭于堂,以示哀戚不减而服制随节。民间易服多依期而行,或于除服之日集亲族告祭然后更易。本条专述易服之程序次第,不涉纹样器物之分。
换服之次序,以亲疏为经、以服等为纬,自上而下降杀以两。斩衰三年,为父、为君、为嫡长之类至亲所服,麻缕不缉、极粗至重;齐衰期年或三年,为祖父母、为妻、为兄弟之属;大功九月,为从父兄弟、从祖祖父母等;小功五月,为从祖父母、外祖父母之属;缌麻三月,为族祖父母、庶孙之妻等最疏之亲。五服既定,则亲者服重、疏者服轻,堂中依序成列,麻衣之粗精、缟素之厚薄各当其分。换服之时,亦循此递降:居丧愈久,所服愈轻,至缌麻既除而服尽。此一递降之序,正见古人以服制写亲亲之杀,使哀戚随血缘而差。本条只写换服次序,不涉五服等级之全。
成服易服,乃五服服制在丧仪中的施行节点,与五服本身的等级体系当加分别。五服之制,以斩衰、齐衰、大功、小功、缌麻五等,总括宗族亲疏之服,乃常制之大纲;而成服,只是丧事发见之后,亲属依此大纲逐一着服的仪式动作,是大纲之用而非大纲之体。易服亦然,是服制随丧期而降的施行过程,非服等之更立。故言成服易服,须知其本于五服之差,而本条只截取着服、易服这一节点,不展开五服各等的渊源与名物,亦不详其纹样器物之别。读者欲明服制全貌,当另观五服丧服之条目;本条专守成服易服之仪,使节点自明,不与服制总纲相混。
今丧礼多从简,披麻戴孝之制于城乡仍有遗存,亲属依亲疏佩戴黑纱、白花或以素服示哀,其以服色别亲疏之意与古之成服易服一脉相承。现代已不严格行三年递降之服,然治丧期间服饰素净、除服有期之俗犹在。本条只述古礼成服易服之仪,不作吉凶运势主张,亦不论择日堪舆。
| 1 | 成服与易服 |
|---|---|
| 2 | 变服、服成、穿孝 |
| 3 | 丧礼/成服 |
| 4 | 初终殓毕之后 |
| 5 | 依制着服,递降易服 |
| 6 | 五服之差,斩齐大小缌 |
| 7 | 亲重疏轻,递降以两 |
| 8 | 麻衣、苴绖、丧杖 |
| 9 | 以服写亲亲之杀 |
| 10 | 丧杖与孝行、首绖与腰绖、守孝与丁忧期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