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冥婚与合葬

冥婚与合葬

冥婚;鬼婚;幽婚;配骨;合葬;合祔;合婚事件轴礼制词条

冥婚与合葬是丧葬礼制中两个彼此相关又不相同的事。合葬指生者与死者、或同一家族死者共处一墓,见于《礼记·檀弓》季武子与孔子合葬于防的记载,至周公已有此制;冥婚则是为夭折或早亡的男女举行婚配,双方都已不在世,成婚要通过冥婚书、答冥婚书与祭文,敦煌唐五代写本中保存了这一整套文书。今人把两种混称,本条只辨其制度差别与文书次第。

流程步骤

卜兆择定墓域,画图定界,各族分其私地域
定昭穆按世代齿德排定墓中位次,前后不失序
通婚书冥婚由男方发书,遣媒致送,女家回以答婚书
墓前祭告诵祭文告知亡灵,为二者设祭
迁坟合葬开棺迁坟,合葬一穴,举行合灵祭

仪式器物

兆域图邦墓地域之图,墓大夫掌之,据以定界与断讼
冥婚书男方为早夭者发出的婚书,敦煌写本存有范式
答婚书女家回复冥婚书的文书,礼数与生婚书同
祭文祭男冥祭女冥,告会以婚配并请亡灵来享
封树合葬后起坟封土,孔子封之崇四尺以作标识

合葬制度的来历

合葬之名见于《礼记·檀弓》:季武子成寝,杜氏之葬在西阶之下,请合葬焉,许之。入宫而不敢哭,武子曰:合葬非古也,自周公以来,未之有改也。吾许其大而不许其细,何居,命之哭。这段记的是季氏家臣杜氏葬在武子宫室西阶之下,请与主人合葬,主人准了,但进门不敢放声哭,于是命之哭——准其大者,不准其细者。孔子少孤,不知其父墓,殡于五父之衢,问于郰曼父之母,然后得合葬于防。既葬,孔子说:吾闻之,古也墓而不坟。今丘也,东西南北之人也,不可以弗识也。于是封之,崇四尺。这两处把合葬的来源与礼意都说清了:合葬不是随意并穴,而是周公以来已有定制,墓而不坟则是不封不识的古法,孔子为母合葬乃起坟以作标识。

从防墓到昭穆

合葬之后如何排位,靠的是昭穆。《周礼·地官·墓大夫》记: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为之图,令国民族葬而掌其禁令,正其位,掌其度数,使皆有私地域,凡争墓地者,听其狱讼。这里讲的是墓地的画图登记、各族分域、位次按昭穆排定,以及争讼由专官受理。同一份规矩在《周礼》冢人条下说得更具体:凡诸侯及诸臣葬于墓者,授之兆为之蹕,均其禁。所以合葬不是把两副棺木随便堆在一起,而是要在同一个兆域内按次序安置。族葬之制在郑玄注里解释为各从其亲,五服之内者共为一处,异族别为一塋。合葬这一层管的是墓里的位置,与宗法秩序是同一套逻辑的两个面。

冥婚的文书次第

冥婚与合葬不同:合葬的双方通常一位在世一位已亡,冥婚的双方都已亡,故专为早夭者举行。唐五代敦煌写本保存了完整的文书程序。P.3637书仪内有冥婚书、答冥婚书、祭男冥、祭女冥、合灵祭等篇目。冥婚书由男方发出,如某顿首顿首:仰与臭味如兰,通家自昔……春花未发,秋叶已凋……谨遣白书,不具。女方答书亦然。答书之后,各自在墓前祭奠,诵祭文告知亡灵,然后开棺迁坟,最后合葬,举行合灵祭。合灵祭文写:年月日朔日,告告某男某女之灵,汝等不幸早亡,同归玄壤,礼制难越,二灵合筵,善自和雍,以保始终。可见冥婚在程序上是完整走一遍婚事的,只是对象换成了亡灵。

冥婚礼的用意

敦煌书仪里祭男冥祭女冥的辞句,把冥婚的用意说得很直白:祭男冥云,汝不幸早亡,潜隳玄壤,今与汝聘某氏为婚,为汝设祭。祭女冥云,生无伉俪,当就凶礼,克用今时,适与某郎。潜隳玄壤指归入地下,生无伉俪指生前未嫁娶。这类仪文的出发点不是吉凶判断,而是对早逝者的怜惜:夭折的青年男女在地下仍是独处,一旦冥婚则白骨同棺、魂魄共合,与生时无异。合灵祭末的魂兮归来一类祝语,也落在这一层。宋人还把未婚而亡的男女称作男祥鬼、女祥鬼,丧家请鬼媒人为其议婚,所需资装由丧家出,媒人以此为业——这属于婚俗向丧俗的渗透,与合葬同属一个系统里生长的两件事。

今天怎么看

合葬今天仍见于家族墓葬,旧时夫妇合葬一穴,讲究的还要核算地势与辈分次序,今日则多见于老墓迁移与新墓合葬的安排。冥婚在现代已基本退出,只在少数地区的民俗中还有遗迹,历史上则确实存在过,可能的情形是两种:一是家族确有为早夭者合葬的习惯,被后世记为冥婚;二是与旁支早亡者结一桩阴婚以补全族中婚序,为的是祭祀与族谱上的名分齐整。读敦煌书仪这类材料时应注意,它是仪范文本,不是实录,写的是该怎么做,不等于每桩都照做。理性看待的态度是承认这类做法在传统社会里确有观念基础,同时明白它与吉凶无关,与人的生死观、哀悼方式相连。今天葬式与祭法都已改变,各按各的规矩办即可。

现代对照

合葬今天仍见于家族墓葬,多依地势与辈次排定;冥婚在现代基本退出,仅存于少数地区民俗遗迹。宋人称未婚而亡者为男祥鬼女祥鬼,丧家请鬼媒人议婚,媒人以此事为业,是婚俗向丧俗的渗透。

词条信息

1丧葬礼制
2冥婚·鬼婚·幽婚·配骨·合葬·合祔
3礼记·檀弓:合葬非古也,自周公以来,未之有改也
4既得合葬于防,古也墓而不坟,于是封之,崇四尺
5周礼·地官·墓大夫:掌邦墓之地域为之图,令国民族葬,正其位,掌其度数
6冥婚书、答冥婚书、祭男冥、祭女冥、合灵祭(敦煌P.3637)
7汝等不幸早亡,同归玄壤,礼制难越,二灵合筵
8族葬各从其亲,五服之内共为一处,异族别为一塋
9殓·殡·葬·丧礼流程·五服·丧服·祠堂与族谱·报丧与讣告

参考资料

孔颖达《礼记正义(檀弓)》中华书局 1980
郑玄《周礼注(地官·墓大夫、冢人)》中华书局 1987
谭蝉雪《敦煌婚姻文化》甘肃人民出版社 1993
高国藩《敦煌民俗学》上海文艺出版社 1989
脱脱《宋史(食货志上·婚姻)》中华书局 197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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