魔法故事指民间故事中写幻变、宝物与遇仙的一类,旧载于志怪笔记,亦行于口传。其母题有人与物的变形、宝物的得失、凡人入仙境等,情节多设禁忌与时限,破戒则幻境消散。晋代干宝搜神记已大量收录异闻,后世文人笔记与口传故事并行。此类作品属叙事传统,本站作类型与流布的记录,不作预测判断。
此类故事的共同处在一个异字:物能变人,人能变物,凡境可化为仙境,一局棋罢而斧柯已烂。晋代干宝作搜神记,所记多此类异闻,后世奉为志怪之祖。唐代传奇文辞加工,情节更趋完整;明清文人笔记兼采口传,使同一故事在书卷与口头两路流传。若按母题归类,约略有几路:变形,即人与物的身形互易;宝物,即一物之得失牵动家业;遇仙,即凡人误入仙境或与仙女结合;此外尚有画中人物、器物成精一类。故事的结构多有定则:开头设一平凡处境,中段异事忽起,结尾必有一处破绽,禁忌一破,幻境随之消散。此类故事又有一群常见的角色:得宝物者每为贫家子或忠厚人,夺宝者每为富人或恶势力,遇仙者每为入山樵采之士,角色的安排多成定式,听者一听角色的身份,便预料其结局,然仍乐于听下去,正如听一曲熟悉的旧调,趣味在唱腔而不在情节。
讲述的场合多在闲暇与夜间。乡间夏夜纳凉,院中场上围坐,老人开讲,一听半夜;冬夜则在炕头灶边,故事一段接一段。城镇的书场与茶馆有说书艺人演说,狐鬼神仙之谈最易聚客,说到惊处满堂静默,说到妙处又哄然而笑。庙会与集市上的野台说唱亦多此类段子。儿童是常有的听者,故事中的变形与宝物最易记住,听罢又与同伴转述,转述中不免增减,同一故事遂生出多种说法。劳作之余的场合亦多讲故事:纺线、搓绳、看瓜、放鸭之时,长幼相伴,故事随口而起,一段未完,手脚的活儿已做下一截。故事有长有短,长的分作数夜,短的一袋烟工夫便完,遇有事便约定明日接上,正是旧时说书且听下回的由来。
幻变故事在民间并非只作消遣。变形一类多连着禁忌:某物不可擅动,某语不可妄说,破禁者受罚,故事借此把禁忌讲得可感。宝物一类多讲取舍:贪者失之,勤慎者得之,一件器物即是人心的试金石。遇仙一类多写仙境一日、人间数年,把时间的不匀讲成可听的故事。故事中的异事亦有解释的用处:遇不可解之病、不可知之梦,听来的故事便成了一种现成的说法。故事中的人物往往有对立的两面:善与贪、信与疑、守约与违约,结局各随其性。此种对照使故事带有教示的意味,但说者并不明言教训,只把两路人的下场讲出,听者自会取其一路。旧时说书人讲至此处,往往停上一停,让听者自家体会,这一停正是讲述的章法。
二十世纪后期以来,民间故事普查在各地展开,口头讲述的故事被记录成集,会讲故事的老人被访出并聘为传承人,一些地方以故事村之名立碑建档,保护讲述的环境与曲目。与此同时,影视与动画大量取材于变形、宝物与遇仙的母题,画中人、田螺姑娘一类故事有了新的画面,观众由围听转为观看。文旅项目中,民间故事会被设为景区与乡村游的环节,说书人与情景剧同台。今日的讲述虽多在屏幕上完成,线下仍有余脉:图书馆与社区的故事会请民间文学研究者或传承人开讲,景区的情景剧把遇仙故事编成短剧,游客可观可拍。故事母题的整理与研究持续进行,类型索引日益完备,旧日只作消遣的闲谈,如今成了可查阅的文献。
魔法故事旧时靠口头讲述与笔记流传,行于夏夜纳凉与书场;今多经搜集整理成集,改编为影视与动画,故事村与传承人的记录得到保护,母题纳入教学与研究,讲述的场合则由院中转入屏幕。
| 1 | 故事民俗 |
|---|---|
| 2 | 魔法故事;异;幻想 |
| 3 | 聚谈说唱 |
| 4 | 幻变遇仙 |
| 5 | 故事村保护 |
| 6 | 民间故事会 |
| 7 |
本词条由邱迎松(易粹民俗文化工作室主编)编纂,依《礼记》《仪礼》《周礼》《荆楚岁时记》《东京梦华录》等典籍与岁时文献整理,所述为民俗文化史事,兼及干支历法、阴阳五行的传统时间制度。
站内历法推算工具(干支、节气、体用)属上述时间制度的当代演算方式,用于理解传统历法观念,不作占卜断言、不作改运建议。民俗记载与科学事实亦有区分,凡涉信仰、禁忌、灵验之说,皆作历史记录,不作效验宣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