铭旌与挽章是丧礼中书写题赠、用以彰志悼念的文字仪节。铭旌为竖式长幡,题写亡者姓名、爵里、生卒年月,悬于灵前或送葬行列之首,标识其人。挽章、挽幛、挽联则悬于灵堂或送葬队伍,题以切哀之辞,抒发哀思。铭旌始于古代招魂返葬之具,后演为丧礼中题名志哀的标识。今日挽联、追思之辞犹见于殡仪与追悼之会,铭旌则久已绝迹。
铭旌,简称旌,亦称灵幡,谓旗识之属。《礼记·丧服》载 铭旌,地 题 之所勿及也,又 铭旌有八字,曰某之某也。铭旌本为古者招魂或送葬所用之标识,上书死者的姓名、官爵、生卒,使执绋者前导,为送葬之仪。春秋之世,旗有书名,旌因而。铭旌之制,后世流为丧仪中题名志哀之具,悬于灵前,执于送葬之首,为一丧之标识。挽章、挽幛、挽联之属,则为后起,取其悬于灵堂、题写哀辞,寄托生者之思。铭旌与挽章,同属丧礼中的文字仪节,一为标识,一为抒情。
铭旌之仪,写于丧始。丧家既殓,即书铭旌,书其字号、籍贯、生卒年月,或加德行,悬于灵堂之门,或竖于送葬之先。送葬时,执旌者导于前,继以灵柩、仪仗、乐队,观者见之而知其人。挽幛、挽联之制,悬于灵堂两侧或追悼会场,多由亲友、族里、同事撰写,辞以切哀为主,如音容宛在、懿范永存、音容宛在、淑德可风之类;亦有自作抒情长联,述其生平。挽辞之制,盛于宋以后,明清尤盛,家族、朋辈皆送挽联挽幛,悬于灵前,密密麻麻,是丧礼中最见人情的一处。挽辞寄哀,亦是给亡者最后的评说。
铭旌挽章,嵌在丧礼的仪节之中。铭旌标识于前,标其人;挽章挽联陈于后,抒其情。丧礼自始丧至服阕,文字之仪始终伴随——始殓有铭旌,启礼有祭文,吊唁有挽联,出殡有路祭文,周年有祭文。文字在丧礼中承担着两项功能:一是记事,为亡者立名,使后来者知其为何人;二是抒情,为生者代言,使哀思有寄托。铭旌偏于记事,挽章偏于抒情,二者相济,构成丧礼中一条看不见的抒情线。挽辞寄哀,亦是给亡者最后的评说,让生者有处安放自己的心。
今日铭旌之制久废,挽联挽幛亦不多见,改为花圈、纸花与追思之会。挽辞寄哀的心意却未变——人在失去亲人之后,总想为其留下些什么,几行追思的文字,便是把逝者妥妥安放的最后一段。铭旌虽亡,其识人之意犹在:我们给故去的亲人整理一段生平、写几句念想,其实是给他们在这个世上留下一个清晰的坐标,让后来者知道,他曾认真地活过。丧礼可以简,念想不可无,一段文字、一束花,都是在心田里为逝者留一处位置,让爱有地方安放。让爱有地方安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