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仕是古代官员年老去职、把职事交还于君的制度,字面即致其所掌之事而退,后通称致仕、休致或告老。历代以七十为常规年限,亦有因病予告、因亲乞养、因考课勒令休致之别。请辞获准后,朝廷或赐赉金帛、或加衔进阶,地方官与乡老设宴送行,官员归里后借乡饮酒礼与宗族宴集重入乡里秩序。
致仕二字,本义是把所掌的职事交还给君主,故《礼记》有大夫七十而致事的说法:年届七十,精力既衰,便当退位让贤。历代大体循此,以七十为常限,而实际执行各有出入:唐制年七十以上应致仕,若齿力未衰者亦听其请;明清以六十为老、七十为准,武职则因体力的缘故往往更早。除年龄之外,尚有因病自请者,称乞骸骨、乞休;有因父母年老请求归养者,称乞归养、终养;亦有考课不称、被劾勒令退者,称勒令休致。同为去官,缘由不同,体面亦自不同:自请者得以礼退,勒令者则近乎黜落,同乡人一眼便能分出。故仕宦之家最重这个退法,宁可早请,不肯被论。
致仕须由本人上疏陈请,非径自去官。疏中先叙年岁与病状,再叙君恩,末言愿归丘垄,措辞极尽谦退;一次不准则再上,有连疏三四次方得请者,也有朝廷降旨慰留、着在任调理者。疏既达,由吏部核其年资与考课,具题请旨,批红允准后方成定局。交割之际,须将印信、文卷、钱粮、属吏逐一清点移交后任,取具册结,方许离境。未奉旨而先行回籍,或交代不清而去,皆于律有禁,可见致仕在礼为荣退,在法仍是一套严整的政务程序。故老臣临行,往往先办交代数月,而后方能束装就道;交代未毕而身已先归者,纵得恩旨,亦难免物议。
请准之后,朝廷例有恩礼:或加官进阶,以本官之上再加一级而退,使归里后仍得称其衔、服其服;或给半俸全俸,俾其老有所养;或赐金帛、粟米、手杖与几杖,帝王亲制诗序送行者,尤为殊荣。亦有命驰驿归乡、沿途地方官供给夫马者。离任之日,同城文武与乡绅设宴于城外,士民送者填塞道路,有脱靴、留鞭、立去思碑之举,虽近于颂谀,而地方对去官者的评价,往往就写在这类仪节之中。归里之后,岁首仍有存问之礼,地方官具羊酒问安,遇朝廷大庆亦得随班遥贺。恩礼之厚薄,既看本人官阶,也看在位时的清名,故致仕一场,实为一朝仕途的最后一次考课。
致仕者的归处是乡里,而乡里自有其秩序。按乡饮酒礼,致仕官与大族耆老同列宾席,序齿不序爵,或齿德并重,退休之身反成乡党之望。宗族一面则修谱、葺祠、置义田、立家训,多以归老者主其事;地方有水利、桥道、书院之役,亦常推其领衔倡捐。故致仕不是退出社会,而是换了位置:由在官治事转为在乡表率。这与一般养老乞言的通论不同——后者讲的是国家如何优礼老者,而致仕讲的是一个人如何把官身脱下、重新做回乡人。归老者在乡中的分量,既不靠俸禄,也不靠旧衔,靠的是此后一二十年里修桥、赈饥、训子弟这类实事,乡评往往比朝议还苛刻。
今日的退休由法定年龄与社保制度执行,与旧日致仕在办理交接、领取待遇这两点上颇为相似。差别在于致仕须本人上疏乞请、君上批准,带有明显的恩礼色彩;退休则是依制度到期办理,无须陈情。旧时归乡后入乡饮、主族事的路子,今已转为社区与同好团体。
| 1 | 休致、告老、乞骸骨 |
|---|---|
| 2 | 仕宦与人生仪节 |
| 3 | 七十致事,历代略有出入 |
| 4 | 年老、疾病、归养、勒令休致 |
| 5 | 加衔进阶、给俸、赐金帛几杖 |
| 6 | 《礼记》《通典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