笙是中国古老的自由簧乐器,八音之中属匏,由笙斗、笙苗与簧片构成,吹吸皆可发声,且能同时出数音,是少见的和声性管乐器。芦笙与之同出一理而形制长大,流传于西南的苗、侗、瑶、仡佬诸族之间。二者皆用于合奏与节庆场合,今日常见于地方乐队、红白之事与各族的节会。
笙的构造分三段:笙斗、笙苗与簧片。斗早先用匏,后世多用木或铜;斗上插若干长短不齐的竹管,是为笙苗;苗的下端嵌入簧片,最古以竹为之,后改铜制。吹气吸气皆能使簧振动发声,这一层是笙类乐器独到之处,同类中的竽形体更大,汉籍常说的滥竽充数即指此物。文献中笙与簧的出现甚早,《诗经》已有鼓瑟吹笙之句;实物方面,战国至汉的墓葬中屡见笙类之器,曾侯乙墓所出者即为显例。笙苗之数历来不一,自十三簧、十七簧到后世的三十六簧皆有,因簧多者可同时发数音,笙后来便于合奏中兼司衬腔。芦笙与笙同出一理,斗多以松木或葫芦为之,管子长短相去甚远,长者可达数尺,音色厚而洪亮。
笙在北方旧日的用处,多在乡间的鼓吹班与迎神送葬的队伍之中。遇婚娶、出殡、庙会,几支笙与唢呐、管子、锣鼓凑成一班,走街串巷,声音听得老远,主人借这一路吹打向邻里报事。吹笙者在村中多为兼职,平日务农,遇事则去,技艺往往父子相传。笙之于乡乐队,如同基石,缺它则众乐难合。芦笙则以西南诸族为大本:苗族的踩堂、敬客与节庆之舞,皆由芦笙在前引导,舞者随乐进退;侗族、瑶族多以村寨为单位结成芦笙队,寨与寨之间于节会相邀竞技,队形与曲牌皆有一定之规。红白之事亦用芦笙,曲牌各不相同,村人听声便知今日何事。
笙与芦笙在地方生活中的位置,都与聚众有关。笙能同时出数音,一支笙既管曲中之骨干,又能把众乐拢到一处,乡间婚丧,笙声一起,邻里便知村中有事,人也就慢慢聚了过来。芦笙更是聚众之物:苗寨之中,芦笙一响,姑娘伙子穿戴盛装汇集到场,绕圈而舞,年长者旁立指点,孩童跟着学步,舞步与曲牌便这样一代代传下。再者,能否吹芦笙、跳芦笙舞,常是乡里打量年轻人的一个去处;而芦笙队多以村寨或家族为单位,出队即是本村本族一体面的事,乐器因而成了人情与地缘的记号。
近代以来,笙在形制上增益最多。旧式圆笙之外,加键扩音、配齐半音的做法陆续出现,音域得以拓宽,笙因而能入大型乐队担任和声与伴奏,亦有独奏曲目;芦笙相应地也有了定调统一、便于合奏的规格,形制大小仍依地方习惯而别。二十世纪中期以后,专业乐团与院校设立相关教学,笙的曲目、吹奏技法与制作工艺陆续被记录整理,传统的制笙工艺在一些地方列入名录加以保护。今日可见三路形态:一是音乐厅与乐团中的笙;一是民间红白场合里走街串巷的笙;一是西南村寨节会上的芦笙队,规模盛大,参与者仍是本寨之人。
笙与芦笙昔为乡间合奏、红白之事与节场上的骨干乐器,吹者多为邻里兼职而非专职;今已入专业乐队与院校教学,芦笙多见于各族节庆舞台。变的只是舞台大小,簧片一响,仍是聚众起舞的那一声。
| 1 | 器乐民俗 |
|---|---|
| 2 | 笙;芦笙;簧管 |
| 3 | 合奏聚众 |
| 4 | 斗苗簧片 |
| 5 | 乐团节会 |
| 6 | 苗寨芦笙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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