骰子即色子,是正六面体的博具,六面刻一至六点,相对两面点数之和为七。旧时以骨、牙、木、玉为之,后世多用兽骨与塑料。其用处在掷点比数,为双陆、升官图、状元筹等局戏与除夕小戏所必备,亦用于行酒令、拈阄与分物。骰子在市肆与家宴中皆可见,是旧时最常见的游艺器具之一。
骰子的形制为正六面体,六面各刻点数一至六,以点窝深浅与排列区分,红黑二色相间,相对两面点数相加为七。材质早期多用木、竹与陶,后以兽骨为常,亦有象牙、玉石、铜与瓷者,讲究的骰子打磨得棱角圆润,掷于盆中响声清脆。成组的骰子通常为二枚、三枚或六枚,配骰盆与骰筒:盆多为瓷或木制,内壁光滑;筒用以摇掷,可覆可揭。其源流可上溯至先秦的博戏与汉魏的樗蒲,早期博具形态不一,正六面体的形制至迟在唐宋已定型,与双陆一路的局戏相伴而行。后世除局戏之外,亦用于行酒令、拈阄与分物,其公开展示、点数随机的特性使之成为均平与助兴的器具。
骰子在旧时的用处极杂。市井中的局戏,如双陆、升官图、状元筹一类,皆以骰点定行止,行棋者依点数进退,围而观者亦随之喝彩。酒席上行令,以骰点定谁饮、饮多少,或按谱行令,一令一行,令令不同。年节与喜庆场合,家中常设小局,孩童掷骰行小戏,长辈亦参与其中。除夕与元宵,市肆中有以骰子为戏的摊子,中者得物,围观者众,热闹非常。此外,分家产、派差役、定先后一类需要公平均分的事,民间亦有掷骰定之的旧例,取其当面可见、无可私改。骰子因体积小、易携带,成为旅途与客中消遣的常备之物。
骰子在民俗中的意义,在于它以一种公开可见的方式,把不确定的结果摆到众人眼前:点数当面掷出,盆中可见,无人能改,故它既用于游戏,也用于分配。局戏的规则把胜负交给点数,输赢在众人面前成立,讲的是愿赌服输与当场了结,这种公开性使博弈得以在节庆与家宴中不伤和气。酒令中的骰点则重在助兴与均平,谁该饮、饮几许,由点数定而非由人定,故长幼尊卑在席上暂可得一平等的尺度。至于以骰子分配物品与先后,取的是众人对其不可预知性的认可,凡此皆属游艺与习俗的记录,不作预测判断。
近世以来,双陆一类局戏渐不行于市井,骰子在民间局戏中的地位减弱,而材质则由骨牙木玉转向塑料与树脂,制作成本大降,产量大增。二十世纪后期以来,桌上角色扮演与棋盘类游戏兴起,骰子成为这类游戏的核心组件,多面骰子随之流行,点数体系亦大为扩展,但其六面体的基本形制与相对两面之和的规矩仍沿旧制。今日骰子多见于桌游店、玩具店与文创产品,电子设备上亦有虚拟掷点的应用;春节与聚会中掷骰行令、以骰定饮的旧俗在部分地区仍有保留,只是局戏的谱与令多已简化。
骰子旧时为骨牙木玉所制,是局戏与酒令的常用器具,市井与家宴中掷点比数;今多为塑料制品,大量用于各类桌游,规则由点数系统承担,古博具展陈中亦常置之。变的是材质与玩法,六面点数相对的制式未变。
| 1 | 游艺民俗 |
|---|---|
| 2 | 骰子;色子;博具 |
| 3 | 正六面体刻点 |
| 4 | 骰盆骰筒 |
| 5 | 桌游常用 |
| 6 | 古博具展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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