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历是通行于民间的一部阴阳合历:月份依月亮的圆缺而定,朔日为初一,望在十五;年份则靠二十四节气与太阳回归年相合,故须置闰以调季节。闰法取十九年七闰,又以无中气之月为闰月。干支与六十甲子用以纪年、纪日,生肖随之轮转。历代改历频繁,官颁历书与民间通书并行,农事与节俗皆依此安排。
农历的结构分作两层。一层是月:以朔望月为月,月相全晦之日为朔,定为初一,月圆之日为望,多在十五或十六,故大月三十日、小月二十九日,大小月的安排依实测而定,不是简单的相间排列。一层是年:二十四节气按太阳在黄道上的位置划分,立春、惊蛰一类属节气,雨水、春分一类属中气,节气与中气相间,合为二十四。十二个朔望月约三百五十四日,比太阳回归年短十一日上下,积三年即差一月,故须置闰。古法取十九年七闰,即在十九年中安排七个闰月;后世又定无中气置闰之法,某月若只含节气而无中气,即定其为上一个月的闰月,闰月之名沿用其前月,如闰四月、闰七月。纪年另有干支一路,十天干与十二地支相配,六十为一周,称六十甲子,生肖与地支相配,十二年一轮。
农历在民间是安排一年的依据。农事方面,播种、插秧、收割的早晚皆看节气,故有清明前后、种瓜点豆一类的说法;灌溉、积肥、修渠亦各有时令。节俗方面,正月初一、五月初五、八月十五、九月初九皆以月日相重而定,除夕为腊月的末一日,遇闰年则一年之中有两个同名月份。婚丧择日、动土上梁、开张出行,民间常翻通书以定日子;通书又称历书,由官颁历日演变而来,历代对私印历书多有禁令,民间则照旧传抄。旧时的历书除月日节气之外,还逐日标注宜忌、神煞、冲忌一类内容,此类内容在今日只作历史与文献现象的记录,不作预测判断。此外,择日一类的行业亦以干支与历书为工具,此处一并只作行业史的记录。
历法在民间不只是计时,更是一套共同的时间秩序:官颁历书使各地在同一日过年、同一日过节,乡里因而有共同的节律。节气的名称取自物候与农事,惊蛰记虫出、芒种记有芒之谷可种、白露记露凝,这些名称本身就是一部观察的记录。干支纪年与生肖使年份有了可记的符号,人问年岁,往往以属相作答,不必记数字,这在识字不多的乡里尤为便当。历书的逐日注文,如宜忌、黄道、神煞之名,是历代术数与官修历注叠加的结果,其文本来源与流变可作文献研究的对象,此处仅作历史与文献现象的记录,不作预测判断。节气与月日两套系统并行,使农历既能应农时,又能记节俗,这也是其在民间沿用不绝的缘由。
民国以后改用公历,官署、学校与商号的行事改以公历为准,农历退居民间,用于节俗、生辰与农事。今日的日历与手机应用多公历与农历并排,节气与闰月皆由天文算法推算,天文机构负责编算与发布。近年,二十四节气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,各地围绕节气举办民俗活动与展览。民间的通书仍有印行,逐日注文的内容较旧时简化,多数人家只查节气与节日。农历的编算规则在历代改历中不断调整,今日所用的规则已经过实测的校订,其置闰仍循无中气之月为闰月的旧法,干支与生肖的纪年一路则照旧轮转。
农历旧时由官颁历日下行,民间据以定农时与节俗,通书的逐日注文靠抄本流传;今公历与农历并行,节气与闰月由天文机构推算发布,纸本通书渐少,查历多在手机之上。历注中的宜忌与神煞之名,只作历史与文献现象的记录,不作预测判断。
| 1 | 时令民俗 |
|---|---|
| 2 | 历法;农历;夏历 |
| 3 | 纪时授农 |
| 4 | 朔望置闰 |
| 5 | 通书日历 |
| 6 | 农历节气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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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词条由邱迎松(易粹民俗文化工作室主编)编纂,依《礼记》《仪礼》《周礼》《荆楚岁时记》《东京梦华录》等典籍与岁时文献整理,所述为民俗文化史事,兼及干支历法、阴阳五行的传统时间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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