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粹网易粹网
斗秤与度量衡

斗秤与度量衡

斗斛;秤戥;度量衡

度量衡者,度以定长短,量以定多寡,衡以定轻重。斗斛属量器,秤戥属衡器,是市易与赋税出纳所必需的取准之具。相传秦并六国之后一法度、衡石、丈尺,其制始归于一,汉以后历代迭有损益,皆由官府颁标准之器,烙印为记,私造改易者有刑。本条只述斗斛秤戥的形制与官校行用,至于计算数目的算具之属,另详他条,二者一取准一求数,各司其事。

仪式器物

斗与斛量谷物之器,斗小而斛大,十斗为一斛,用时以刮平之木沿口刮去尖堆。
杆秤由秤杆、秤钮、秤盘与秤砣构成,杆上嵌铜星为刻度,移砣持平而定斤两。
戥子称金银药物的微型小秤,杆细测评精细,刻度可至厘毫,谚云秤虽小可压千金。
烙印官校合度之后加于器上的印记,以为凭记,复检之期既到即重验重打。

度量衡之名与定制

度量衡三者,度以定长短,量以定多寡,衡以定轻重,其名屡见于先秦典籍。《论语》记孔子言谨权量、审法度,谓政令所关,权量不可不谨。相传秦并六国之后,一法度、衡石、丈尺,度量衡之制始归于一;汉承其法,其后历代迭有损益,代有新更,然立有定制则诸朝所同。三者各有进位之法:尺度多以十进;容量则十龠为合、十合为升、十升为斗、十斗为斛,其说载于《汉书·律历志》;衡则以铢、两、斤、钧、石相推。后世虽具体数值时有异同,相承之法则大体不远。度量衡关乎租赋的出纳与市易的平准,故历代皆由官府掌之,民间不得自专,私作不合之器、辄有罪责,唐律于此载之甚明。

斗斛之形制

斗与斛皆属量器,用以量米谷之类。斗之形,上口大而底略小,或方或圆,两侧有耳以便抬举,容积有定制;斛大于斗,十斗为一斛,形多近于圆桶,亦有作方形者,设于官仓堂上者往往形体厚重。官制之斗斛,或为铜铸,或为木制而加铁箍,以防受潮胀缩而走样;民间行用的多为木质,易于干燥之后收缩渗漏,故常以铁皮包口、加箍加固,并重加髹饰。量米之法,以斗斛承之,再用刮平之木沿口刮去尖堆,谓之平概,务求其面平以为准,不得虚浮堆高。官仓收放粮米以此为凭,年久查验,有差则更易;市肆交易争端往往由此而生,故官府常于市口陈列标准之器,使人比对。

秤与戥子

秤者,衡器,以杠杆之理称物之轻重。杆秤由秤杆、秤钮、秤盘或秤钩、秤砣构成,秤杆上嵌铜星为刻度,谓之秤星。称物之时以手提钮,移砣于杆上使之持平,视砣所在之星即知斤两。秤有大秤、小秤之分:市肆多用秤盘承接货物;称大宗者则用抬秤,杆长而砣重,须两人抬杆而行,方能起落。戥子即戥秤,为称金银药物所用的小秤,秤杆多以象牙、乌木或铜为之,秤盘小而薄,砣轻,刻度细至厘毫,故其值虽微亦能量得分明。戥子所涉多贵重之物,历来最为讲究,匠人制戥,先定杆之轻重而后定星,杆有差则星皆不准,故行内视制戥为细作。

官校与市上行用

斗秤既为取准之具,其是否合度便非一家之私事。历代定制,官颁标准之器藏于官府,市肆所用者须经校验,合则加烙印以为凭记事,逾一定时限则复检一次,验讫方许行用;私造而不合者有刑,作弊增减者罪尤重,《唐律疏议》于校斛斗秤度不平、私作不合诸条皆有明文。重视此事,端因其涉乎两家:一为租赋,官府收放粮帛银钱,所用之器若有高下,出入之间相差甚巨;一为市易,买卖双方所持之器若非一准,争端遂起。故官府除定期校验之外,又于通衢要市悬标准之斗秤,使人得就近比对。行会、行头于其中亦有调停质证之责。

与算盘算筹之辨

度量衡与算盘算筹,同见于市易之事而不可以混为一谈。度量衡是量器与衡器,所定者在物的长短、多寡与轻重,其用在取准;算盘与算筹是计算之具,所司者在数目加减乘除的推求,其用在得数。一宗货物之交易,先以尺度定其长短,以斗斛量其多寡,以秤戥称其轻重,既得其数,再以算盘或算筹核其值、算其价,二者一前一后,各司其事而不相代。其归属亦异:度量衡历来须由官府颁标准之器以为法,私造而不合者有刑;算筹算盘则流通于店铺账房之间,人人得而习之,不为官府所专掌,亦不问其合度与否。故一究器之准否,一究数之得失,其分野固甚明。

现代对照

今日的市场交易已改用统一法定单位,长度的米、容量的升、质量的千克皆有国家标准,秤具与量器须经计量机构检定加封方可使用,并定期复检,作弊者依法究责。旧时校斛斗、验秤星、烙印为凭的做法,与今日强制检定的思路正相贯通,只是执行的主体由官府临时抽查变为常设的计量机关。

词条信息

1斗秤与度量衡
2斗斛;秤戥;度量衡
3器物
4度定长短、量定多寡、衡定轻重
5龠、合、升、斗、斛
6杆秤、盘秤、抬秤、戥子
7十合为升,十升为斗,十斗为斛
8官颁标准之器,校验加烙印,限期复检
9算盘、算筹、市易、租赋出纳

参考资料

班固《汉书》待核 待核
长孙无忌《唐律疏议》待核 待核
吴承洛《中国度量衡史》待核 待核
脱脱《宋史》待核 待核

相关词条

民俗知识 · 更多词条

本分类共 113 个词条

查看民俗知识全部分类聚合页
本词条为文化科普内容,仅供参考,不构成任何测算或改运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