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二三木头人,儿童群戏之一,其要在动静之间的定身与偷步。一人背立为守,念口令时余者前进,口令既止须定身不动,动者退回起点,触守者者胜并轮换为首。口令各地不同,或念口诀,或数数,或唱童谣。此戏不需器具、不限场地,三五人即可成局,至今仍在校园与院落中流行。
此戏的参与者少则三人,多则十余人,先以手心手背或猜拳定出一人为守。守者面向墙壁或背对众人,余者立于其后数步之外的起点线上。开局时守者高声念出口令,念毕即回头,此时前进者须立定不动,形如木偶,故有木头人之名;守者察见有人身动或发笑,即令其退回起点。守者再度背身念令,余者再进,如此反复,直至有人触及守者之身,此人为胜,或众人一哄而散,守者转身捉人。口令各地不同,通行的一句为一二三木头人,另有数数、说顺口溜、唱童谣的做法,念完最后一句即为回头的时刻。此戏不需任何器具,场地亦无定规,院落、街巷、操场皆可。
此戏多在课后的院落与街巷中进行,儿童放学后三五成群,寻一块空地即开局。夏日的傍晚与冬日的午后最盛,一圈人散开站定,守者面墙而立,念声一起,众人蹑足而前。年龄稍长者常为此戏的组织者,负责定规矩与判胜负,年幼者多跟从。课间十分钟亦可行,只是场地局促,改为小步慢进。幼儿园与小学的体育课上,教师常以此戏作准备活动的替代,用以练习听令与自控。家庭聚会与夏令营中,此戏亦被用作破冰与分组的游戏。此戏的胜负不甚要紧,儿童乐于反复开局,一局既毕即换新守,可以连玩至天黑。
此戏的要旨,在于口令所定的动静之别:声起则可动,声止则须静,参与者须在极短的时间内自控其身体。守者的回头相察,使前进者既要快又要稳,快慢之间生出许多笑料,围观者的鼓噪亦成戏的一部分。规矩全凭口头约定,守者与前进者的身份轮流互换,无人常居其位,故一局之中人人皆有机会。口令的词句多为方言或童谣的片段,随地域与世代而变,是口头传统在游戏中的遗留。此戏不需器具,参与者亦不必有专长,故体能与家境之别在此不起分别,凡在场的儿童皆可加入。
近数十年来,此戏仍普遍存在于城乡的校园与住宅小区之中,只是场地由街巷院落转为操场与广场,可供玩耍的一段完整时间被作业与课外安排挤占,一局的时间变短。其规则被收入民间游戏与儿童游戏的辑录之中,各地的叫法与口令版本被一并记下。与此同时,此戏的形式被改编进电视节目与综艺环节,成为成人参与的对抗游戏;团建与拓展训练亦借用其定身的规则,用以热身与活跃气氛。电子游戏与短视频平台上出现了以定身为主题的挑战,玩法与旧时相似而形式大变。就规则本身而言,动静相持与守者相察的两端,自旧时至今未曾改变。
一二三木头人昔为院落街巷、以口令定身的儿童群戏,今脱其常构、成校园课间与团建破冰之戏,变的只是其用而其动静相持、守者相察之意恒在。口令的版本各地不同,近年亦被改编为综艺节目与互动环节中的对抗游戏。
| 1 | 游艺民俗 |
|---|---|
| 2 | 一二三木头人;停;童戏 |
| 3 | 课余群戏 |
| 4 | 口令定身、触人轮换 |
| 5 | 校园课间、团建游戏 |
| 6 | 童戏体验营 |
| 7 |
本词条由邱迎松(易粹民俗文化工作室主编)编纂,依《礼记》《仪礼》《周礼》《荆楚岁时记》《东京梦华录》等典籍与岁时文献整理,所述为民俗文化史事,兼及干支历法、阴阳五行的传统时间制度。
站内历法推算工具(干支、节气、体用)属上述时间制度的当代演算方式,用于理解传统历法观念,不作占卜断言、不作改运建议。民俗记载与科学事实亦有区分,凡涉信仰、禁忌、灵验之说,皆作历史记录,不作效验宣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