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乡会是客居异地者的互助组织,早期形态为会馆与公所,近代改称同乡会。其务在联络乡情、料理旅外事务:寄枢、义学、善堂、义庄与诊疗多出其力。筹资靠同乡商号认捐与会费,公推董事经理,账目公开。会馆与商帮关系密切,商帮借会馆议价、存货与宴集,同乡会遂成旅外者商事与生活的凭依。此处作社会史记录。
同乡组织的早期形态是会馆与公所。会馆多依籍贯而设,一省一府一县各有其馆,规模大小视客籍人数与财力而定;公所则多属行业,同业者因业而立,兼寓同乡之义。馆所多建于城中之衢,前为祠祀与宴会之所,后为停柩、义学与办公之地。一馆之立,先须筹资置产,或一姓独建,或数号合建,碑记可考。近代以降,会馆渐改称同乡会,组织章程、董事选举与会费征收日趋整备,刊印名录与征信录以昭众信。一馆之立,先须筹资置产,章程初定于口头,后渐成条文,刊于碑记与名录之中,可供后来者循守;或一姓独建,或数号合建,碑记可考。
同乡会所办之事,以旅外者的切身急需为主。客死者寄枢待归,无力者助以棺殓;贫寒子弟设义学,延师授课;疫年施诊施药,设善堂收容孤老;亦有置义田、修祠墓、刊同乡名录者。商号之间因同乡之谊而通信息、议价、联保,新来者投馆觅业,可免孤立无依。遇同乡涉讼,馆中亦出面调停、代为延请;旅外者之家书汇转,亦尝由其经手。年节演剧与团拜,则为联络乡情之举,席间亦多商事交涉。馆中亦设账房与文席,经理钱谷、书写信函,事无巨细皆有其人;客籍寡少之地,则数县合办一馆,事务从简,繁盛之地,一府之馆分数处,各辖其众。
在客地,同乡之谊是一种可用的社会资本。同馆者以乡音相认,以祖籍相序,长幼尊卑之序一如故乡。公事由董事经理,账目公开,出入有簿,凡事公议,此为民间自治之一格。会馆的祠祀与义举,使客居者有精神与物质的双重倚赖,故乡虽远而在眼前。客帮之名,不独指人之聚集,亦指商事上的势力:一会之强弱,往往系于一地一业之盛衰。团拜演戏之费取于公捐,多寡不论,人皆可赴;席间排序以年齿与资历,不相争。同乡之谊亦有其界:馆务虽公,权重者往往出于殷实商号,贫寒者但受其惠,此中轻重,论者每以为乡土社会阶层结构的缩影,记录于此,以备参证。
近代以来,交通与通信之变使客居者的返乡与联络方式大变,会馆旧制渐衰,同乡会一度改行董事会与章程制。二十世纪中期以后,旧有会馆或改学校、会所,或归公用。近年地方文化保护中,会馆建筑多经修缮,列为文物保护单位,设陈列讲其源流;同乡联谊组织亦见于商会与校友会之中,事务转向信息与公益。研究者据会馆志、碑刻与征信录考察其组织与财务,视为观察基层自治的样本。其抱团互助、公议公账的组织精神,仍可见于各类业缘与地缘团体。其档案与名录今为研究者所重,藉此可考一城客籍之来路与行业之消长,为观察近代城市社会留下一手材料。
同乡会旧时为旅外者办寄枢、义学与善堂,会馆公所兼祀神与商事;今旧馆多经修缮成文物陈列,同乡联谊转入商会与公益团体。变的只是事务与名目,以乡谊相认、公议公账的组织方式仍有延续。
| 1 | 行帮组织 |
|---|---|
| 2 | 同乡会;客帮;旅外 |
| 3 | 会馆文物陈列 |
| 4 | 会馆与公所 |
| 5 | 寄枢义学善堂 |
| 6 | 老会馆访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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