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尜是旧时儿童的一种击棒之戏,尜是一段两头削尖的短木,长约二三寸,置于地上,以木棒击其一端,尜即蹦起,趁其腾空再以棒击出,以击出的远近定胜负。击法有敲、挑、撂数式,攻守双方各据其位,以接与不接定输赢。此戏不须专门的场地,院中、巷口与场院皆可为场,器具亦只尜与棒二物。
尜是一段短木,长不过二三寸,粗如拇指,两头各削成尖,中段留作圆柱,形如枣核,故有的地方称其为尜尜。取材多用柳木、槐木与榆木,取其质硬而不易裂,亦有用废旧的木棍截成者。击尜之棒则较长,约二三尺,粗细以手可握为度,多用平直的木棍削去树皮而成,有的在握处缠布以防滑。一套器具只此二物,随手可得,故其戏在儿童之间通行甚广。此戏的源流,与古时的击壤一类的投击之戏有相近之处,后世的记载多见于风俗的辑录与地方志的游戏一门,其名在各地亦有不同写法与叫法。尜的两尖须削得匀称,太钝则不易蹦起,太锐则易折,故削尜本身即是儿童习得的一门小手艺,削成之后往往要试击数次方肯罢手。
打尜的场地不须讲究,院中、巷口、打谷场与河滩的平地皆可为场,只须在地面上划出两道线:一道为尜位,即放尜之处;一道为界,即击出的落点须越过之。人数不拘,二人可对,数人则分作两方:一方为攻,一方为守。开局时,攻者将尜置于尜位,以棒轻敲其一端,尜即蹦起,趁其腾空之时挥棒击出,尜飞而远。守者于前方候之,若尜落地之前被接住,则攻者出局,双方互换;若未能接住,则由守者自落点处将尜掷回,攻者以棒护住尜位,掷中则攻者亦出局。击出的远近由脚步或棒长计之,计满一局则定胜负。输的一方往往须为胜方拾尜,或于下一局先作守方,这些附加的规矩由伙伴之间临时议定,各地不一。
打尜之戏的意义,在于它把击球的道理简化到了最省的程度:一木一棒,两人即可成局,胜负在击与接之间立见,无须裁判与计分。敲、挑、撂三式各有其用:敲是轻击尖端使其蹦起,挑是斜挑使其高飞,撂则是横向挥出以求远;一式不成则改一式,儿童的机变在此时练出。此戏多在冬春的闲时与放学之后举行,一局可续至天黑,围观者亦众,喝彩与起哄皆是其趣的一部分。器具的粗陋与场地的随意,正说明此戏的门槛极低,凡有木与空地之处皆可成局。此戏亦练眼与手的配合,尜在空中之时极短,击者须于一瞬之间定其方位与力道,故久习者往往能连击数十次而不失手。凡此皆属戏乐习俗的记录,不作预测判断。
近数十年,儿童的玩具与游戏方式改变,打尜的器具由自削改为购得,可玩的项目增多,此戏的流传范围收缩,仅在部分乡村与小城镇仍有儿童自发为之。与此同时,此戏被辑入民间游戏与竞技的辑录之中,其形制、击法与胜负规则得以记录,有的地方把它列入学校与社区的传统游戏活动,作为体验项目摆出,器具由组织者预先备好,规则经简化后便于上手。木尜的削制之法,由民间玩具的研究者与手作者依旧式复制,其形制与材质多为柳木与榆木。相关的记载见于民间游戏的辑录与各地方志的风俗一门,其名与写法因方言而别,故同一戏在不同地方的称呼往往不同。
打尜旧时由儿童自削木尜、自寻木棒,场地在院中巷口,规则由伙伴之间口传;今其戏渐稀,多为民俗展示与游戏中的体验项目。变的只是流行的程度,削木为尜、击之求远、以接否定胜负的那套玩法仍是旧的。
| 1 | 游艺民俗 |
|---|---|
| 2 | 打尜;击棒;童戏 |
| 3 | 儿童击戏 |
| 4 | 削木成尜 |
| 5 | 游戏体验 |
| 6 | 童戏体验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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