爆竹是由燃竹爆响逐步演成的一种节令响器,最初的作用是驱邪迎神。关于其起源,南朝梁宗懔《荆楚岁时记》有「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,谓之端月,鸡鸣而起,先于庭前爆竹,以避山臊恶鬼」之记,是最早可靠的文献依据;隋杜公瞻注以为爆竹燃草起于庭燎,宋袁文《瓮牖闲评》亦证其说。宋代出现火药爆竹,才真正摆脱了以竹为材的局限;王安石《元日》「爆竹声中一岁除」遂成为除夕的写照。本条只述其源流、名称与用法。
爆竹的原理并不复杂:竹节中空,一加热其中的空气便骤然膨胀,竹腔受不住而爆裂,发出声响。古人把这一现象与庭燎之礼联系起来理解。隋杜公瞻注解《荆楚岁时记》时说,俗人以为爆竹燃草起于庭燎——庭燎是古代祭祀与照明时在庭中燃柴的火,柴多而火旺,声响不显;南方多竹,以竹代柴,一烧便响,声音与火力兼具,驱邪的效果比单有庭燎好得多。宋袁文《瓮牖闲评》记岁旦燎竹于庭,谓所谓燎竹者即爆竹,正是这一说法的印证。这时的爆竹还是把竹竿放在火里烧,是就地燃放,并非手持。
以竹为爆竹有个大不便:须就地燃放,且竹产有地,不是处处都有。宋代出现了火药爆竹,才真正普及开来。南宋施宿《会稽志》记,除夕爆竹相闻,亦或以硫磺作爆药,声尤震厉,谓之爆仗;周密《武林旧事》记岁除爆竹内藏药线,一爇连百余不绝。后一句写的是一串连发,已经具备线香引药的形态,与今日的炮仗相近。此后纸筒为壳、药物为芯,便可不依竹而随时随地燃放。爆竹之称自此固定,爆仗、炮仗、鞭炮等名都是这一器的别名。至于今天多以硫磺与雄黄为主要药物,前者响声清亮,后者色带橙黄,皆属配方之别,不在礼意的层面。
《荆楚岁时记》那句「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,谓之端月」,点出爆竹最初所系的时间是岁首。三元指岁之元、月之元、时之元,一年之始三处皆元,故此日最宜祈新纳吉。宗懔记鸡鸣而起、先于庭前爆竹,是说新年第一天起身的第一件事便是燃竹。清富察敦崇《燕京岁时记》记京师元旦子初后焚香接神,燃爆竹以致敬,连霄达巷,络绎不休;清潘荣陛《帝京岁时纪胜》记除夕之夜宝炬争辉、玉珂竞响,爆竹声如击浪轰雷,彻夜不停。可见爆竹先用于岁首、后扩到除夕守岁,声声不离辞旧迎新这一条线。
爆竹的声响后来有了明确定性:辞旧与迎新。王安石《元日》诗「爆竹声中一岁除,春风送暖入屠苏」,是这一象征最著名的落笔。民国《呼兰县志》《北镇县志》所记乡民燃放爆竹的目的写作迎神,可见其内涵已从驱邪转向迎新,两种意思并行不悖。用法上讲究颇多:除夕夜零点前后为最盛,谓之交子;燃放须有男子在旁,忌讳以女性为主;燃尽后纸屑须扫净,谓之扫年;旧时官府曾以治安为由禁放,民国年间北京禁而不止,遂成通例。地域上南北亦有差别,南方多在年节与乔迁,北方则在除夕至元宵之间最为密集。
今日爆竹仍是年节里最有辨识度的一件响器,只是燃放的范围因城市管理规定而收紧,多集中在春节前后数日,部分城区在指定区域燃放。电子鞭炮、礼花替代品与集中燃放区都是新的形式,但爆竹在仪式中的位置并未改变:一年之始,先响一串,谓之开门红。除夕夜的守岁、婚礼的迎宾、乔迁的新居,都借这一响把消息告诉旁人。从庭燎到火药再到今天的形态,变的只是器物,不变的是用一声响把日子标记出来这一点。今天怎么看,各有各的规矩,燃与不燃、限与不限皆可,听说过即可。
今日爆竹仍为年节首声,但燃放范围受城市管理规定所限,多集中于指定区域与春节前后数日,电子鞭炮与集中燃放区为其新形。
| 1 | 民俗知识 |
|---|---|
| 2 | 鞭炮·炮仗·爆仗·火药爆竹 |
| 3 | 荆楚岁时记、瓮牖闲评、会稽志、武林旧事 |
| 4 | 庭燎燃竹,宋代才有火药爆竹 |
| 5 | 岁首元旦燃放,后扩至除夕守岁 |
| 6 | 驱邪迎神、辞旧迎新 |
| 7 | 春节·春联·守岁·压岁钱·风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