寒食是冬至后一百零五日前后、清明前一两日禁火冷食的节俗,寒食与禁烟之名即由此而来。禁火期间家家熄火,不举炊爨,所食皆为先期备下的冷物,如饧、粥、饼与煮过的肉醴。禁火的日数各地不一,有一日、三日乃至更长者,禁毕重新取火,谓之新火。冷食的准备在禁火之前完成,一套节俗由此围绕熄火与举火而展开。
寒食之俗,在于禁火二字。其期在冬至后一百零五日,亦有以清明的先后相推者,前后一两日之间,家家熄火,不举炊爨,故有寒食、禁烟之名。禁火期间所食,须于禁火之前备下:大麦粥、粳米粥一类的冷粥,饧、枣糕、环饼一类的甜食与面点,另有煮好放凉的肉与醴酪。禁火的日数各处不一,有一日的,有三日的,亦有延至五日七日者,方志所记互有出入。禁火既毕,则重新取火,谓之新火,取火之法以钻木与击石为主,宫廷则于清明日以新火赐近臣。寒食之名,亦有一说谓其时天气尚寒、宜食冷物,两说并存,历代的注家各有取舍。禁火的范围以家户为单位,庙宇与官署亦在其列,唯行旅之人可于道旁取火,此为例外。历代的岁时之书,于寒食一门所记甚详。
禁火的几日,一家饮食的安排全然不同。灶膛熄火,锅灶停摆,冷食按顿取出,孩童与老人亦须照此而行。冷粥与冷饼之外,尚有预先煮好的鸡子与肉,切成冷盘;有的地方以青团与馓子为寒食之具,馓子以油炸成,可放数日不坏,故最宜于此。禁火期间亦有携食出游者,于寒食前后就野地而坐,饮食仍为冷物。禁火既毕,重新举火的一餐往往做得郑重,新火被分与邻里,各家以之点燃自家的灶膛。宫廷赐新火与民间钻木取火的记载,皆属此一节俗的组成部分。寒食前后亦是扫墓与上坟的日子,冷食往往被带到墓前,作为祭品的一部分,祭毕即在墓侧分食,此为寒食与清明相近之处。
寒食禁火在旧时是一项共同遵守的时间约定:一村之内同日熄火,炊烟断绝,这种一致本身即是节俗的体现。禁火的缘由历代说法不一,或归于周代的改火之制,或归于北方的气候与火禁,地方上另有本地的说法,凡此皆属传说与旧说的记录,不作预测判断。冷食的准备需要提前打算,一家须在禁火前备下两三日的食物,这种预备的过程使节俗有了实质的分量。寒食与清明相近,二者在后世渐有合并之势,扫墓、踏青与上坟的诸般活动往往与寒食的冷食并举,节俗的边界由此变得模糊。禁火的几日,儿童的饮食最受照应,家中多备有饴糖与干果以备不时之需,邻里的孩童亦互相馈送冷食。
近世以来,寒食禁火的旧俗渐不行于日常,冷食的做法却在各地留存下来:北方的馓子与冷粥、江南的青团与冷糕,仍是清明前后的时令食物,只是不再与禁火的规矩相连。二十世纪以来,清明成为法定的节日,扫墓与踏青的活动集中于此日,寒食作为独立节俗的存在感减弱,其名多见于诗文书札与地方志的记述。今日一些地方在清明前后的节俗活动中,把冷食的制作列为展示项目,青团与馓子的制作技艺亦有列入地方名录者。禁火与新火的仪式,除个别地方的复原展演之外已不多见。寒食作为诗文中的题目,其意象多与冷食、禁火与新烟相连,历代咏寒食之作数量可观,这一层属文学上的流变,与节俗本身并行。
寒食旧时家家熄火、停炊数日,冷粥冷饼与馓子皆于禁火前备下,禁毕重新取火并分与邻里;今禁火之俗不行,冷食仍作清明前后的时令食物留存。变的只是规矩,提前备冷食、节后举新火的那套安排已成旧例。
| 1 | 岁时民俗 |
|---|---|
| 2 | 寒食;禁烟;冷食 |
| 3 | 禁火冷食 |
| 4 | 寒食断炊 |
| 5 | 清明冷食 |
| 6 | 寒食冷食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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