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社与班社是民间的两类乐事组织。乐社又称鼓乐社、乐会,是同好相聚习乐的松散之会;班社又称乐班、吹打班,是以应事奏乐为业的班子。二者皆以乐相聚,宋明已见,今多见于非遗的鼓乐社与民俗展演之中。社班之设,使民间乐事有所依凭,曲目赖此相传,不致散佚无考。社班之设,使民间乐事有所依凭,曲目赖此相传,不致散佚无考。
乐社与班社,是民间的两类乐事组织。乐社又称鼓乐社、乐会,是以同好相聚、习乐奏乐的松散之会;班社又称乐班、吹打班,是以应事奏乐为业的班子,红白之事受邀而出。二者皆以乐相聚,与乐户、乐人各是一路。社与班之制,宋明已见,清人笔记记有地方的乐社与吹打班;其名随地而异,会、社、班、堂皆其所称,一地有一地的叫法。乐社重在一个聚字,班社重在一个应字,一名之别,便见二者一为自娱、一为应役的分际,都是民间把乐事组织起来的老法子。乐社重聚字,班社重应字,一名之别,便见自娱与应役两路的分际。乐社重聚字,班社重应字,一名之别,便见自娱与应役两路的分际。
乐社之制,重在聚与习:同好数人结社,定有社规,约期而聚,各携乐器,合奏乡曲。社中推一熟谱者为首,教新曲、正错漏,器材多由社员自带,社址或在祠堂、庙舍。班社一路,重在一个应字:班有班主,定有人数、乐器与曲目,受雇而出,红事奏喜、白事奏哀,各依其事选曲。班中传艺靠师徒,新入者先学下手乐器,渐次上位。社与班的规矩,皆由口传与惯例而立,无成文而人人知晓,违者自为同众所讥。班主掌谱、社首掌约,一管事一管艺,是这等组织得以长久的窍门。班主掌谱、社首掌约,一管事一管艺,是这等民间组织得以长久的窍门。
乐社与班社的用处,在成乐与应事。乐社多自娱,节庆聚奏,庙会助兴,是乡里自乐的一节;班社则供役,婚嫁、丧葬、寿诞与开张,主家请班奏乐,以壮场面、依礼数。旧时村落,班有常往之约,哪家有事早有人报知;社有常聚之期,初一十五或年节一会。奏毕,班社受酬而归,乐社散而各回。此俗不涉别的行当,只记乐人结社应事的组织之状,是民间音乐得以相传的依托,曲目赖此不散。红白之事各有定曲,社中自娱则随兴而奏,二者用乐之格截然不同。红白之事各有定曲,社中自娱则随兴而奏,二者用乐之格截然不同。红白之事各有定曲,社中自娱则随兴而奏,二者用乐之格截然不同。
近世以来,乐社与班社随乡居与礼俗的改变而式微,不少班社散去,乐社转为爱好者之聚。旧时的班牌、社帖与乐器,收于民俗与音乐的陈列中,作为民间乐组织的实物被解说。一些地方的鼓乐社、吹打班被列入非遗,仍于节庆与红白之事奏乐;文旅的展演中,乐社合奏的场面被复原,游人可一听乡曲。变的只是存续的场合,结社聚奏、应事而出的一节仍是旧的,丝竹之声未绝于乡野。有心人录下老社的曲谱,便为这口传的乐事留了根,免得随风散去。有心人录下老社曲谱,便为这口传的乐事留了根,免得随风散落他去。有心人录下老社曲谱,便为这口传的乐事留了根,免得随风散落他去。
乐社与班社旧时由同好结社、师徒应事,社规班制与曲目靠口传惯例而立;今不少班社散去、乐社转爱好者之聚,非遗中仍奏。变的只是存续场合,结社聚奏、应事而出的一节仍是旧的。今班社多散、乐社转爱好者之聚,非遗中犹存其声,结社之旧未绝。
| 1 | 乐社民俗 |
|---|---|
| 2 | 乐班;鼓乐社;吹打班 |
| 3 | 民间乐事组织 |
| 4 | 社规班制与传习 |
| 5 | 乐社班社遗存 |
| 6 | 民间乐社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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