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正指夏、商、周三代分别以寅月、丑月、子月为岁首的历法制度。建正即确立正月所在,体现改正朔、易服色的王朝正统观念。汉代以后虽通行夏正,三正之说仍存于经学与民俗之中,影响历代节令、农事与礼制安排。其说见《左传》《史记》等典籍,亦为后世建除择日之所本,是中国时间文化的重要源头。
三正之说源于夏商周三代历法之异。夏以寅月为正月,称建寅;商以丑月为正月,称建丑;周以子月为正月,称建子。三者分别以孟春、季冬、仲冬为一岁之始,故合称三正。古人以为王者受命于天,必改正朔、易服色,以应天时而示朝代更易。三正之并存,不仅反映早期历法随政权更迭而调整的传统,亦见于《史记·历书》所记太初以前历制之沿革。秦汉之际关于三正之争犹烈,郑玄、何休等经师各执一说,足见其观念影响之深远与持久,不可等闲视之,实为理解古历之钥匙与通史之纲要。
改正朔即改定岁首与历法,是古代新王朝确立正统、宣示受命于天的重要标志。每代开国多宣布采用某一正,并配合易服色、变牺牲之色,以表明奉天承运、与民更始。三正之交替象征天命之转移,历法因此成为政治合法性的重要载体。自汉武帝太初改历采用夏正以后,夏正遂成历代相承之定制,三正之争渐息。然改正朔之观念仍深刻影响后世礼制、年号与正朔的更迭,历代易代必颁新历以正朔,正是此观念之落实,于典章制度中处处可见其痕迹,历千年而不变其要义。
岁首之确立直接关系节令推算与农事安排。建寅以接近立春之月为岁始,最便于农时;建子则岁首正当仲冬,与物候相距较远。古人据正朔推演节气、规定耕作周期,历法与农业生产紧密相联。汉代以后通行夏正,正月建寅使岁首贴近春耕,成为最合农事之选择。三正之辨虽属礼制范畴,其实亦折射出先民对天时与人事协调规律的持续探索与总结。后世二十四节气配以夏正,农政得以有序,于民生大有裨益,可见建正非徒礼文,实为经世之具,故建正之择,乃天时人事交汇之枢纽。
三正之说自《春秋》三统历起,便进入经学与律历之学。董仲舒以三正循环解释朝代更替,称黑统、白统、赤统相代为治,以为天之道终而复始。此后刘歆、班固等学者皆援三正以论政教兴废,郑玄注经亦多及之。虽实测历法多行夏正,三正作为理论体系仍存于典籍与蒙学之中,成为理解古代时间观与正统论的重要门径,亦为民俗岁首观念与过年习俗的远源所自。其说流传至今,学者治古史历术者,无不溯源于此,影响可谓深且远矣,治古史者尤不可不察此一线索。
今日公历虽已统一,三正制度虽退出实际历法操作,但其所代表的岁首更替与正统更替意识仍留存于春节习俗之中。农历以寅月为正月的夏正传统延续至今,成为华人共度新年的共同时间坐标与文化自信的载体,古意犹存而新义自生。
| 1 | 历法制度 |
|---|---|
| 2 | 三正、建正 |
| 3 | 史记·历书 |
| 4 | 夏商周至汉 |
| 5 | 改正朔易服色 |
| 6 | 汉后行夏正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