芦笙节是黔东南苗族于正月举行的村寨聚会,当地称之为坡会。各寨轮流坐庄,会期多在正月初三至十五之间,亦有延续至二月的,会场设在村外平缓的山坡或河坝。届时男子吹芦笙于前,女子盛装绕场踩堂,另有斗牛、赛马、对歌诸事。清代以前的文献对此亦有涉及。此俗至今在黔东南各地仍有行用,规模不一,大者数万人,小者仅数寨相聚。
芦笙节是黔东南苗族村寨于正月举行的岁时聚会,当地谓之坡会。会期各地不一,多在正月初三至十五之间,亦有延续至二月的,由村寨轮流坐庄,一处起会,四乡赴约。其地在村外平缓的山坡或河坝,故名坡会。苗岭山脉纵贯黔东南,村寨散处山间,平日往来不易,正月农事未起而年节未过,遂成一年中最便于聚首的时日。芦笙为簧管乐器,以竹为管、以铜为簧,大小成套,大者数尺,小者盈尺,吹时立奏,声沉厚而及远,是聚会中不可少的乐器。明代《贵州通志》已记苗人吹笙之事,清代严如熤《苗防备览》述其聚会歌舞的情形更详。
坡会之日,各寨队伍自山路结伴而来,男子吹笙于前,女子盛装随于后。芦笙有笙队之说,一般由大小数支相配,领奏者吹大笙定声,余者随和。女子绕场而舞,谓之踩芦笙或踩堂,步法简单而整齐,随笙声的缓急而进止,银饰随步作响。盛装为各家自制,上衣绣花,下着百褶裙,头颈胸背遍缀银饰,一套可重十余斤,出行时须由家中女眷相助穿戴。除笙歌之外,坡会常有斗牛、赛马、斗鸟、对歌诸事,各有场地,观者围立如堵。青年男女借此相识,互赠信物,是坡会为人看重的一端。会期之中亲友相见饮酒,主人以糯米饭、酸汤鱼待客,买卖亦随之而至。
坡会对于散居山间的苗寨来说,是联络亲族、互通有无的重要场合。常年的山路阻隔使邻近各寨的联系有限,正月一次的聚会把姻亲、朋友与旧识重新聚拢,订婚约、结同年、叙家常多在此时。芦笙在其中的作用不止是伴奏,笙声起则队伍至,闻声而知某寨已到,它是聚会的信号,也是身份的标识,各地笙曲的调式与吹法不同,听者能辨其来处。银饰盛装则显示家境与女红,穿戴越齐整,家中越觉体面。此处所述皆为民俗现象的实录,涉及休咎征兆的观念不予评价,**不作预测判断**,亦不构成任何效果承诺。
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后,民族调查与各县的民族志陆续记录坡会的情况,曲目、服饰与规程得以整理成册。此后外出务工者增多,正月返乡的时间有限,坡会的日程常按春节假期调整,会期缩短而人数不减。地方政府把较大的坡会办成旅游节庆,设舞台、编排节目、发售特产,凯里、舟溪、谷陇等地的坡会已成固定的品牌。另一方面,村寨自办的坡会仍有延续,规模较小而更重旧例。芦笙的制作技艺与银饰锻造技艺先后进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,传习所与培训班渐次设立,青年学艺者亦不限于本寨。
往昔坡会为山间村寨自办的年节聚会,会期随农闲而定;如今多办为旅游节庆,日程随春节假期调整,会期缩短而人数不减。芦笙制作与银饰锻造已入非遗名录,传习渐兴,变的只是规模与名目。
| 1 | 岁时集会 |
|---|---|
| 2 | 芦笙节;踩芦笙;苗家坡会 |
| 3 | 正月村寨聚首 |
| 4 | 芦笙成套、盛装踩堂 |
| 5 | 黔东南各地坡会 |
| 6 | 芦笙节斗牛支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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