斗牛是芦笙节与坡会中的一项,多于正日午后笙队散场之后举行,场地选在河坝或收获后的干田。所斗为本寨饲养的水牛,会前专养,两牛角龄相当方许相斗,一方掉头退走即分胜负,不设赌注。此俗清代已见于《苗防备览》等记载,黔东南各地坡会多有之,胜负只在寨中口碑而不设赌注。
斗牛是坡会诸戏中的一项,苗语谓之牛打架,汉语亦称打牛、放牛打,与笙歌踩堂并行而别有场地。其期多在坡会正日的午后,笙队散场之后,看客转而集于牛场。场地多选河坝或收获后的干田,地面平软而不伤牛蹄,四周无需围栏,观者自然圈成环形。黔东南自凯里、舟溪至谷陇、施洞一带,凡有坡会之处大抵有斗牛,亦有专为斗牛而起的小会。此项活动的来源不见于明确的记载,清代严如熤《苗防备览》述苗人聚会时已提及牵牛相斗的情形,各地方志于此事亦时有涉及,可知其行世已久,与农耕的日常相始终。
参加相斗的是各家饲养的水牛,平时耕作,会前专养,谓之牛王或打牛。牛王不事耕犁,饲以糯米饭、青草与酒糟,临近会期还要梳洗牛身、磨利牛角。相斗之前,主人牵牛绕场示众,牛身披红挂彩,角尖缠以布条,锣鼓鞭炮随之,意在使牛兴奋。两牛入场后自行角抵,或以力相压,或以角相挑,一方掉头退走即为输,旁人以绳索分牛,不令久斗致伤。胜负关乎主人的体面,胜牛归寨时披红游行,亲友放炮相迎。此戏不设赌注,胜负只在名声。评判多由寨中长者主持,规矩是两牛须角龄相当、体型相近,相差过巨则不许合斗。
斗牛在苗寨中的分量,与农耕社会对牛力的看重有关。水牛是水田耕作的主力,养一头壮牛是家境殷实的标志,牛的强弱可见主人的饲养之功。相斗既斗牛,也是养牛人之间的比较,胜负记在寨中人的口碑里。坡会的日子与年节相连,牛场上的围观是全寨少有的共同时刻,老幼同观,情绪随之起伏,聚会的意味由此更足。此俗当中或有以胜负观兆年成的说法,此处仅记其说而不作评议,**不作预测判断**,也不构成对任何效果的承诺。相关的民俗调查对此多有记录。
近年来斗牛的举办方式有了变化。较大的坡会仍设此项,但多由村寨或景区组织,安排场次、划定场地、收取门票,观者的构成也从本寨亲友扩展为外地游客。专门养牛用于打斗的人家减少,有的地方改用轮流出资、合股购牛的办法。为避免牛只受伤,不少地方定下了限制,如给牛角包软布、限定每场时长、配备兽医。县城与景区所办的牛王争霸赛在赛制上借鉴了体育比赛,与旧日的田埂之戏已不相同。地方院校与民俗研究者把此项作为节庆民俗加以记录,相关的影像资料亦逐年增多。
昔日斗牛由各家自养水牛、会期在田埂相角,胜负只存于寨中口碑;今则由村委或景区组织,划场售票,牛王多为合股购养,并设包角、限时、配兽医之例。变的是组织与规模,其为坡会助兴之意未改。
| 1 | 岁时集会 |
|---|---|
| 2 | 芦笙节;踩芦笙;坡会 |
| 3 | 坡会午后竞技 |
| 4 | 水牛专养、角抵分胜负 |
| 5 | 黔东南坡会与景区斗牛 |
| 6 | 芦笙节与苗岭坡会 |
本分类共 88 个词条
本词条由邱迎松(易粹民俗文化工作室主编)编纂,依《礼记》《仪礼》《周礼》《荆楚岁时记》《东京梦华录》等典籍与岁时文献整理,所述为民俗文化史事,兼及干支历法、阴阳五行的传统时间制度。
站内历法推算工具(干支、节气、体用)属上述时间制度的当代演算方式,用于理解传统历法观念,不作占卜断言、不作改运建议。民俗记载与科学事实亦有区分,凡涉信仰、禁忌、灵验之说,皆作历史记录,不作效验宣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