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历是先秦以大火星昏中位置授时的古老制度。大火星即心宿二,先民据其初见、昏中、西流、伏没安排农事与政令,并设火正之官专司纪时。《左传》《诗经·豳风·七月》等典籍保留了大火星授时的确实痕迹,是上古星象授时制度的活记录,与龙星纪时并为早期观象授时的重要源头。
大火星即心宿二,色红而明。《诗经·豳风·七月》咏“七月流火”,正指暑退时大火西流的星象;同诗以出火、流火纪岁时,是先民观星定候的确证。相传高辛氏之子阏伯主辰,商族奉大火为族星,称曰大辰,以辰官世守其祭。《尚书·尧典》载命羲和历象日月星辰,《左传·襄公九年》晋侯言“火纪时焉”,明言以大火纪时之制渊源甚早,远在朔望定历精细之前。这是文献所见最古的星象授时制度之一,以肉眼可辨的一粒红光,充作一年农事的节拍器。
授时之法,重在昏中与旦中。日没后大火初昏正当南中,谓之昏中,约当夏至前后;春分前后昏见东方,暑气渐盛;七夕之后西流,暑气渐退;十月前后伏入地平,冬事将起。星象诸阶段,正与农事节候相应,出火可以授衣,伏火可以藏盖。火正之官专司其职,居火正里、祭大火,据星出没以布政令、定农期、启闭藏。《左传·昭公元年》“迁阏伯于商丘,主辰”、《昭公二十九年》“火正曰祝融”,皆其官守之证。观测皆以初昏为限,以其定时而易辨识。
大火授时是农事节律的源头之一。后世流火、大火等语汇以及清明前后的农候观念,多有此源;农书所谓三月火出、五月火中,皆其遗意。商人以大火为祭,可见星象在国家礼制中的分量。天文史家所谓龙星纪时,以龙星诸阶段配一年农事,与大火纪时相互配合,构成上古观象授时的大框架。仰观天象以定人事,观察与制度相融,这一传统深刻影响了中国历法与礼制的形成。此种以星定候之法,其痕迹犹在农谚与诗文之中;火正之官名,亦早入史册。
今天历法精密,授时由历书、广播与卫星完成,大火昏中之观不再承担实用功能,火正之官早已并入史册。心宿二之名多见于天文科普与观测活动,春夏之交南方夜空的一粒红光,引天文爱好者按图索骥。“七月流火”仍被诵读,但今人多为状秋意而发,未必尽知其星象本义。由观星纪时到历法授时的变迁,可以看出人类掌控时间方式的一段漫长演进。荧惑红光,仍是夏夜寻星的佳标的,观星之为戏,亦为今人之同好,此乐古今不异。观天之趣,久而弥新。
古人仰观大火昏中以布政令、定农期,今人以历书、广播与卫星授时;心宿二成为天文科普中的名字,七月流火由星象之异转为秋日之情,观象授时已成科学史中的珍贵记忆,其迹仍在文献中可寻。
| 1 | 大火,即心宿二 |
|---|---|
| 2 | 昏中、旦中观测 |
| 3 | 火正 |
| 4 | 诗经·豳风、左传 |
| 5 | 七月流火,十月火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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