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时辰与百刻,是传统历法里并行的两套纪时框架。十二时辰以子丑寅卯等地支均分一昼夜为十二段,标示日之推移与作息之节;百刻则把一昼夜均分一百刻,借铜壶滴漏以计时刻。二者一以地支为序、一以漏刻为度,合为古人安排农事、朝会、昏旦的依据。时辰与百刻相配,每辰得八又三分之一刻,构成传统日序的主干,与更点、钟表等分法层位不同。
十二时辰,是把一昼夜均分为十二段的时间框架。古人以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十二地支依次配属,名之曰十二时辰。其起算以子时居夜半,自今之二十三时至翌日一时,向后每辰递移两时辰,故一日十二辰恰周一循环。地支纪时,源自观日影与星位以定朝夕,《史记·历书》论律历之始,已见时制与地支相系。时辰之用,在于标示日之推移与人作息之节,朝则为卯、日中为午、日入为酉、夜半为子,皆以地支为序而不用数字等分。自汉以下,历家又以十二辰配二十八宿、配四方五行,与月令、十二辰相表里,构成传统纪时之骨干。下及民间作息、官府钟鼓、市集开闭,莫不依此为度,故十二时辰实为一日的纲目所在。
百刻之制,是把一昼夜均分一百刻的计法。古以铜壶滴漏贮水,水减则箭刻下移,以此测时刻,故刻又称漏刻。《隋书·天文志》载漏刻之器与昼夜之数,言一日百刻、分于十二辰。以一昼夜约二十四时推之,每刻得十四分余,与现代一刻十五分相近而微异。百刻本为均分之度,与地支之序无关,专司时刻之细。自汉以来,历家多以百刻定昏旦、报朝晡,漏刻之进退随节气长短而调,故冬夏昼夜之刻数不等,非恒以五十刻为昼。至隋唐定漏刻之制,更参日躔之盈缩以校昼夜,于是百刻虽均,而昏旦之刻随时而易,足见古人计时之审。刻之下又有分,漏箭之度愈细,则朝会市集可依时而行。
时辰与刻,两套框架并行而相系。一辰当两时,每辰约得八又三分之一刻,故十二辰共成百刻。古之司天者以圭表测影定辰位,以漏壶升水计刻数,辰以地支为名、刻以数序为纪,各司其职而互补。一日之内,自夜半子时初刻起,历丑寅而至午,复下逮戌亥,刻随辰转,辰依刻细。朝廷依此定钟鼓、报昏旦,民间依此知作息、辨朝暮。时辰百刻相配,既见日序之大段,亦见时刻之纤悉,是传统历法安排人事之骨干。其与节气、月令互为表里:节气定岁之节候,月令顺时之政令,而时辰百刻则细分之于一日。三者相维,而后农事、朝会、昏旦各有其序,不致愆期,此即百刻与十二辰相辅之实。
十二时辰、百刻、更点、钟表,四者层位不同。十二时辰是十二分段,以地支为序,定日之推移;百刻是把一昼夜均分百刻,借漏壶计时刻之细,二者同属传统日序框架。更点则为夜间报时之制,自昏至晓分五更,每更约两时,更下为点,专司夜禁与警眠,与昼间时辰百刻互补而非一物。钟表乃外来之机械等分计时,以二十四时、六十分、六十秒为度,求精确而无须观天。时辰百刻是传统日序之骨干,更点是夜之报时单位,钟表是外来之精确度量,三者不可混为一谈。更点重在警夜,源于宵禁之需;钟表重在校分秒,源于工艺之进。读古书者当辨其位,方知一日之内,框架、报时、度量各有所司。
十二时辰与百刻,是传统社会安排日序与作息的框架;今人用二十四小时制与钟表,时间精确到分秒而无须观天。更点本为夜间报时,今亦不存。三者层位不同:时辰百刻定日之框架,更点司夜之警报,钟表供精确度量。今人虽不依漏刻起居,然惜时守序之意与古人相通,只是从观星滴漏转为看表对钟。
| 1 | 十二时辰与百刻 |
|---|---|
| 2 | 时辰·十二时·百刻之制 |
| 3 | 天文历法 |
| 4 | 十二地支配十二时段,子起夜半 |
| 5 | 一昼夜均分百刻,一刻约十四分余 |
| 6 | 子时居夜半,每辰递移二时 |
| 7 | 铜壶滴漏计刻,圭表测影定辰 |
| 8 | 史记·历书论律历;隋书·天文志载漏刻 |
| 9 | 更点为夜报时,钟表为外来等分 |
| 10 | 昏旦中星与月令、十二辰与月建、节气交节之时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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