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十六岁是中国台湾地区与闽南、潮汕一带为十六岁男子举行的成人礼俗,多于农历七月初七前后办桌设祭,祭七娘妈等神,围桌分食猪脚面线,亲友备礼庆贺,标志男子成丁自立、自此分担家事,乡里亦借此往还。其礼以谢神、宴亲、食面三事为主,源于民间成丁观念,与古代冠笄之礼及当代成人礼各有分野,今仍见于民间。
做十六岁之名,出于民间以十六岁为成丁之龄的观念。在闽南与中国台湾地区,男子年届十六,家人即视其由孩童转为成人,须行礼庆贺,故称做十六岁。潮汕一带称此龄为出花园,意谓孩子自此走出花园、成人自立,与闽南、中国台湾地区做十六岁意同而名异。礼期多择农历七月初七前后,因此日为七娘妈生,民间相传七娘妈照拂儿童,孩子长成,当向神前致谢。清代以来,闽南与中国台湾地区的方志、民俗记述中,屡见此俗的记载,可见其流传已久。在昔时乡村,此礼为家庭大事,亲族邻里皆与其事,观礼者众,宴罢邻里关系亦因之亲近。
做十六岁的仪式多在七夕展开。是日家中设供,备牲礼、糖粿、纸花、香烛之属,祭拜七娘妈及床母、门户诸神,感谢庇佑孩童平安长成。礼毕办桌请客,亲族邻里携礼来贺,宴席必具猪脚面线:猪脚寓意筋骨强壮,面线绵长,取福寿绵长之意。中国台湾地区旧俗又有围桌之礼,将满十六岁的少年拥坐上位,亲朋环坐,分食猪脚面线,象征其正式成人,自此可以承当家事。部分地区尚有拜谢床母、焚化七娘妈亭等环节,仪节详简因地域与家道而异。凡此供品与仪节,皆取家常之物,不尚奢华,而与产妇育儿之礼相通,富贵贫贱皆可举行。
做十六岁的核心,在于以公开的祭仪与酒宴向乡里宣告少年成人。民间观念中,十六岁前为孩童,起居受七娘妈等神明照拂;十六岁后为成丁,当自任其事、分担家计。猪脚面线之食,一则谢神明护佑之恩,二则祈少年体健寿长;围桌之礼,则由亲族共证其成人身份,使少年自知责任所归。此礼重人情往来,亲族以礼相贺,邻里借此聚叙,于礼意之中兼具联络族谊之效。礼中诸神,七娘妈为主,床母、灶神、门户之神次之,皆与育儿家主相关,见民间神事不离家常。仅作民俗禳祈现象的记述,不作预测判断,亦不构成对任何效果的承诺。
入当代以后,做十六岁之俗仍存于中国台湾地区与闽南、潮汕民间,而形态渐趋简省。旧时家家户户必办的排场,今多改为亲属小聚,或由学校、社区集体举办;猪脚面线与七娘妈祭拜仍是常见环节,只是仪节删繁就简。此俗与古代冠笄之礼不同:冠笄为贵族阶层的仪典,做十六岁则是民间自发的成丁礼;与当代成人礼相比,它不依赖统一章程,而以地方惯习与家庭人情为依托。昔之行礼重在谢神祈福,今之主事者则多视为家庭庆贺与乡土记忆,敬神之心虽在,仪式之隆重已不如前,其俗由隆入简,脉络未断。
昔之做十六岁,仪式排场较大,亲友咸集,猪脚面线必备,谢神与宴亲并重;今多简化为亲属小聚,或由社区、学校集体行礼,猪脚面线与七娘妈祭拜犹存,繁文大减。古之冠笄属贵族仪典,今之成人礼有统一章程,做十六岁则介于二者之间,凭民间惯习与家庭人情而存续。
| 1 | 做十六岁 |
|---|---|
| 2 | 出花园;七娘妈生;成丁礼 |
| 3 | 人生礼俗,成丁礼 |
| 4 | 农历七月初七前后 |
| 5 | 中国台湾地区与闽南、潮汕一带 |
| 6 | 祭七娘妈谢护佑,围桌食猪脚面线,标志成丁 |
本词条由邱迎松(易粹民俗文化工作室主编)编纂,依《礼记》《仪礼》《周礼》《荆楚岁时记》《东京梦华录》等典籍与岁时文献整理,所述为民俗文化史事,兼及干支历法、阴阳五行的传统时间制度。
站内历法推算工具(干支、节气、体用)属上述时间制度的当代演算方式,用于理解传统历法观念,不作占卜断言、不作改运建议。民俗记载与科学事实亦有区分,凡涉信仰、禁忌、灵验之说,皆作历史记录,不作效验宣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