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坛即朝日坛,月坛即夕月坛,是古代祭日与祭月之所。其制以方位为准:日坛在都城东郊,月坛在西郊,取日出东方、月升西方之义。祭期以春分朝日、秋分夕月为正日,历代列入祀典。坛制有层有陛,祭品与配祀各有定数,乐舞与仪节皆载于礼书。明清北京的朝日坛与夕月坛今日辟为公园。
朝日夕月之坛,其制以方位为先。日坛设于都城东郊,月坛设于西郊,取日出之方与月升之方,这一布局见于历代都城的营建。北京的朝日坛在朝阳门外,夕月坛在阜成门外,皆为明清两代所建。坛的形制,以白石或砖甃成方台,四面各有台阶,阶数取奇数,坛面覆以特定的土色;坛外有壝墙与棂星门,门外有神路直通,路旁设具服殿、神库、神厨与宰牲亭,供斋戒、陈器与备馔之用。坛的层数与广狭,历代不一,明清之制较为规整。坛上设神位,日坛的神位称大明之神,月坛称夜明之神,位版置于坛上正中,配位另设。坛域之内遍植柏树,禁樵采,故坛外多成林地。
祭期以二分而定:春分行朝日之礼,秋分行夕月之礼。朝日于卯时行礼,取其日始出;夕月于酉时行礼,取其月初升。明清之制,日坛以甲、丙、戊、庚、壬年皇帝亲祭,余年遣官;月坛以丑、辰、未、戌年亲祭,其余遣官,届期前须斋戒。行礼的次第,与一般的祭祀相类:迎神、奠玉帛、初献、亚献、终献、彻馔、送神,每一仪节配以乐章与乐舞,佾数不等,祝文与乐章皆载于会典。祭品有玉、帛、牲与笾豆之属,日坛用赤色的玉与帛,月坛用白色的玉与帛,牲用太牢或少牢,笾豆之数与器物的陈设各有定式。礼毕,或燔或瘗,各从其法。
朝日夕月之礼,来源甚早。郊祀之制中已有祭日祭月的条目,汉唐以来列入祀典,历代因革不一:有的时期于圜丘合祭日月于从祀之位,有的时期则分设专坛。唐宋设朝日坛与夕月坛于都城东西,与明清相承。明清两代于北京营建坛庙,天地日月各为一坛,与先农、社稷同列,方位既定,制度遂成定式。配祀之制,从祀于月坛者有五星、二十八宿与周天星辰,位次皆有图载。坛庙的管理设官署与坛户,平时锁闭,祭祀前由太常寺陈设,礼毕复闭。这些建置与仪节,属礼制史的记录,此处只记其制与沿革。
清末以后,国家祀典废止,朝日夕月之礼不再举行,日坛与月坛的坛台失于修葺,神库、神厨与具服殿等建筑多所倾颓,坛域渐为民居与单位占用。二十世纪中期以后,两坛先后被辟为公园,坛墙与坛台得到修整,园中植花木、设步道,成为城市绿地的一部分。今北京的朝日坛与夕月坛仍有坛台、具服殿与部分古柏留存,园内设有说明牌,介绍坛制与祭祀的沿革;一些建筑经修缮后用于展览与活动。祭祀的复原多在文化活动中以展示的形式出现,用于说明古代坛庙的格局与方位。两坛由祭所转为公园,用途已改,而东日西月、春分秋分的旧制,仍可从坛址的位置上看出。
日坛月坛旧为春分朝日、秋分夕月的祀典之所,坛制乐舞皆载于礼书;今北京的朝日坛与夕月坛辟为公园,坛台与具服殿等遗存对外开放。变的只是用途与观者,东日西月的方位与坛制仍是旧规。
| 1 | 坛庙民俗 |
|---|---|
| 2 | 日坛;月坛;朝日 |
| 3 | 朝日夕月 |
| 4 | 东坛西坛 |
| 5 | 城市公园 |
| 6 | 坛庙遗存访 |
| 7 |
本词条由邱迎松(易粹民俗文化工作室主编)编纂,依《礼记》《仪礼》《周礼》《荆楚岁时记》《东京梦华录》等典籍与岁时文献整理,所述为民俗文化史事,兼及干支历法、阴阳五行的传统时间制度。
站内历法推算工具(干支、节气、体用)属上述时间制度的当代演算方式,用于理解传统历法观念,不作占卜断言、不作改运建议。民俗记载与科学事实亦有区分,凡涉信仰、禁忌、灵验之说,皆作历史记录,不作效验宣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