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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神与猎神

山神与猎神

山神;猎神;山鬼

山神与猎神是山林生计中所奉的两类神祇。山神主一山的林木与禽兽,猎神主围猎的收成,二者常合祀于山口的小庙或一棵大树之下。进山之前先在山口设供,告说人数与山向;猎获之后以头与内脏献于神前,兽肉按户分配,见者有份。行猎另有禁忌:不射带崽的母兽,不猎幼兽,不在禁山之内动刀。

神位与形制

山神与猎神是山林生计里所奉的两类神祇。山神主一山的林木、禽兽与山路,猎神则主围猎的收成,二者在民间常合在一处供奉,位分作几种:一为山口的小庙,土石砌成,广不过数尺,内供木雕或石凿的神像,像多作老者形,披红布,前置香炉与酒盏;二为树下的一块石头,石上系红绳,树多为松、杉或青冈,树身不得砍伐;三为猎户家中的神龛,龛上供牌位,牌上写山神或猎神字样。西南山地的各族对山神的称呼不一,有的称为山王,有的称为山鬼,所指都是同一类的神灵。神像的形制简朴,多以木石就地取材,不设金彩,祭则有定时,多在出猎之前与年节。

进山与献牲

进山之前有礼。猎队的首领先在山口设供:一碗米、一壶酒、一只公鸡,或一块煮熟的猪肉,点香三炷,口中告说进山的人数、去往的山向与所猎的禽兽,告毕杀鸡,以鸡血滴于石上,鸡毛粘在树干。祭毕方分头入山,各依所告的山向走。同行的人依次上前,各饮一口酒,不得喧哗,也不得说不吉的话。猎队自有编制,为首的称枪手或掌山,其余分作赶山的、背获的与守夜的,各守其位。猎获之后另有谢神的礼:大兽抬回,先置于神前,割下头与内脏献上,肉的分配按户数均分,见者有份,猎手与背夫各得一份,路遇的人亦分一小块。有的地方把头骨挂在树下或屋梁上。

禁忌与规矩

行猎的规矩多在禁忌里。一是不射带崽的母兽与幼兽,遇之则放;二是不在禁山之内动刀,禁山多为村寨的水源林与后山的护林,树与兽皆不得伤,界以石或树为记;三是春季与兽类产崽的时节少行猎,围猎多安排在秋后与冬闲,开禁的时由寨老议定;四是猎具不得跨过,枪与弩不向人,刀不向火塘;五是猎获的分配不得争执,分肉的人由长者指派,分量以户计而不以力计。此外有以兽骨、兽牙挂在身上作记的,也有以猎获的数目刻木为凭的。规矩由猎队自己守着,村中的长者与寨老则管着禁山的界与开禁的时,违者罚酒或罚工,重者不许再入猎队。

今昔之变

近数十年,山林的权属与用法发生变化,天然林禁伐与野生动物的保护推行之后,行猎多已停止,猎枪猎弩收缴,猎户改营林、种药与养殖。山神与猎神的祭祀随之收缩,进山的礼多留在采药、伐木与放牧的场合,供品由鸡与酒改为香纸与果品。原有的禁忌另有一层用处:禁山成了村寨的护林,不射母兽与幼兽的旧规与今日的禁猎期恰相合,寨老管山的老办法被纳入村规民约,护林员巡山时也依着旧界。近年在民俗调查与非遗整理中,进山礼、分肉的规矩与兽骨的挂饰被记录成文,祭山的活动也在年节时恢复为一种社区的聚会,梁上的兽骨多已取下,收进村史陈列室。

现代对照

山神与猎神旧时由猎队在山口设供,进山告说人数山向,猎后分肉见者有份;今日天然林禁伐与野生动物保护推行,行猎多已停止,进山的礼留在采药、伐木与放牧的场合。变的只是供品与场合,禁山的界与不射母兽的旧规仍被守着。

词条信息

1信仰民俗
2山神;猎神;山鬼
3进山围猎献牲
4山口小庙石位
5村寨神位禁山
6山口神位访
7

参考资料

民间信仰研究者《中国民间信仰》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0
民间神祇研究者《中国民间诸神》中华书局 1980
乌丙安《中国民俗学》辽宁大学出版社 198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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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本词条

本词条由邱迎松(易粹民俗文化工作室主编)编纂,依《礼记》《仪礼》《周礼》《荆楚岁时记》《东京梦华录》等典籍与岁时文献整理,所述为民俗文化史事,兼及干支历法、阴阳五行的传统时间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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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编:邱迎松 · 著有《六十四卦道解》卦学系列 · 编审说明与资料来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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