螟蛉是养子的旧称,其名取自蜾蠃负螟蛉之子的古说。旧时无子之家立嗣承继,多由族中议定,择近支子弟过继,立有文书,族长与亲房画押为凭。螟蛉子的名分一经定下,即入族谱,称养父为父,服制与亲生同。亦有抱养异姓之子者,族规的宽严各地不一,有的明载不许乱宗,有的则许其入谱而另注其来路。
螟蛉是养子的旧称,其名出于古人对虫类的观察:蜾蠃衔螟蛉之子入其窠中,古人以为是收养为子,故以螟蛉称养子,诗文中遂有螟蛉子与螟蛉之谊的说法。旧时无子之家,多以承继为大事,一则承宗祧,一则奉祭祀,一则养老有所依。承继的次序有通行的做法:先尽同父周亲,即兄弟之子;无则及于从兄弟之子;再远则及于族中昭穆相当者。择嗣须昭穆相当,即辈分须与立嗣者之子相当,不可乱辈。立嗣之后,螟蛉子称养父为父,称本生父母为本生,其在族中的名分一经定下,即与亲生无异。异姓抱养的一路,各地族规的宽严不一,有的明载异姓不得入谱以防乱宗,有的则许其入谱而在名下另注来路。
立嗣须有文书,谓之继书或过继文书。文书之上写明立嗣人与承继人的姓名、年岁与世系,写明承继的缘由与日期,写明族产与祭祀的分派,末由立嗣人、亲房近支与族长依次画押,有的还请中人到场作证。文书一式数份,立嗣人、承继人与族中各存其一。文书的写法各地略异,有的附有族产的清单,有的只是一纸简帖,其要紧处在画押:亲房不到场、族长不画押者,族中往往不认其名分。有的地方于祠堂的簿册上另记一笔,注其年月日与在场之人,是为备案。承继之后,螟蛉子的名字载入族谱,其名下注明出自某支某人之子,以便后世查考。族谱的修纂有间隔,故有立嗣之后未及修谱者,则于下次修谱时补入,补入时须核对文书与族中的记忆。
螟蛉一名的来历,出于古人对虫类的观察:蜾蠃衔螟蛉之子入其窠中,古人以为是收养为子,故以螟蛉称养子,此说在后世的笔记与蒙学书中广为流传。名分一定,称呼随之而改:承继人称养父为父,称本生父母为本生,族中的辈分按养父一支计算,与亲生之子无别。俗谚之中,以螟蛉子指代非亲生者,亦用以称弟子与义子;又有螟蛉义子之说,指不立文书而只名义上认养者,与正式承继有别。义子的一路又称干儿,多因情义相投而认,不入谱,不承继,只是名分上的牵连。螟蛉与义子的分别,一在有无文书,一在入不入谱,一在承不承继:有文书而入谱承继者为螟蛉子,无文书而只认名分者为义子。名分既定,族中即以其为族人,祭祀与会食皆在其列;若日后生有亲子,则螟蛉子与亲子的分派须另行议定,故文书之上往往预先写明分派之法,以免日后生隙。
近世以来,宗族的承继制度随法律与社会的变化而改变。收养须依法律办理登记,收养关系的成立与解除皆以登记为准,族中的文书与族谱不再具有承继上的效力;宗祧与祭祀的承继不再是收养的主要目的,抚育与赡养成为核心。与此同时,族谱的修纂在部分地区恢复,旧时的继书与族谱中的注记成为宗族历史的材料,被整理与影印。螟蛉一词的使用亦由实指转为修辞,诗文中仍用以称养子与弟子,口语中则多用养子与抱养。旧时立嗣须昭穆相当、异姓不得乱宗一类的规矩,如今只作为宗族文献中的记载被阅读。凡此为宗族礼俗的记录,不作预测判断。
螟蛉子旧时由族中议立,文书与族谱的名分是承继的凭据,族产与祭祀的权责随之而定;今日收养须依法律办理登记,宗族的议定不再具有承继上的效力。变的只是凭据与程序,抚育与奉养的那一段仍是家中之事。
| 1 | 宗族民俗 |
|---|---|
| 2 | 养子;螟蛉;义子 |
| 3 | 立嗣承继名分 |
| 4 | 文书族规为凭 |
| 5 | 收养登记制 |
| 6 | 宗族文书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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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词条由邱迎松(易粹民俗文化工作室主编)编纂,依《礼记》《仪礼》《周礼》《荆楚岁时记》《东京梦华录》等典籍与岁时文献整理,所述为民俗文化史事,兼及干支历法、阴阳五行的传统时间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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