琴书与坠子是两类以弦索伴奏的曲艺。琴书以扬琴为主要伴奏乐器,另有坠琴、三弦与琵琶相配,演唱者多自执手板或书鼓击节,或数人分角对唱;坠子以坠琴为主弦,坠琴杆长筒大而音色低回,演唱者自拉自唱或由他人伴奏,一手执简板与铙钹击节。琴书的书目多为长篇,坠子的中短篇为多。二者主要流布于山东、河南与苏北一带,班社与师承各有脉络。
琴书与坠子的分别,首在乐器。琴书以扬琴为主要伴奏,故有琴书之名;另有坠琴、三弦、琵琶与二胡相配,演唱者多自执手板或书鼓击节,也有兼弹扬琴者。坠子以坠琴为主弦,坠琴又称坠胡,形制近于胡琴而杆长、筒大,音色低回而近于人声,另有简板与铙钹作击节之器,演唱者自拉自唱,或一人伴奏而数人轮唱。班社的组织,旧时多以一家一户或师徒数人为一档,走乡串镇,有的班子兼演两门,按听众的口味择一而演。师承靠口传心授,学徒先学乐器与板点,再学唱段与书目,学成须数年。班中的收入分配,多由班主按份分给,或按场次给与。
琴书的唱腔,随曲调的套数而分,常见的有慢板、快板与垛子:慢板长于叙事,快板用于紧凑处,垛子用于铺陈。唱词的句式以七字句与十字句为主,间以说白,说白与唱段交替而行,谓之说唱相间。坠子的唱腔以板腔体的上下句为骨架,有起腔、平腔与落腔之分,唱时随字行腔,字多腔少,故听来清楚。书目方面,琴书多为长篇,一部书可连演数月,常见的有公案、侠义与世情的题材;坠子则以中短篇为多,亦有长篇,题材与琴书相近而更重家常。书目的传承靠抄本与口传两路,抄本上只记梗概与唱词的骨干,场上如何铺陈全在演唱者的手上。
演唱的场合,一为书场,二为撂地。书场是城镇中固定的演出场所,设桌、凳与台,听众购票入座,一部书按日连演,每到紧要处收束,谓之留扣子。撂地则是在集市、庙会与码头的空地上设场,摆开乐器即唱,唱到一段收钱,或由围听者随意给与。乡村的场合另有包场:一村或一户出资请班子来唱,唱三日或五日,多与年节、庙会与喜寿相连。听众以商贩、工匠与农户为多,一部书听上半月者并不少见。班子每到一处,先打听本地爱听什么,再定书目,故同一班子在不同地方的常演书目往往不同。听众熟了书目,便开口点段,班子须当场接住,这一层最能考人。
二十世纪中期以后,曲艺的演出被纳入团体与剧场的体系,琴书与坠子的班社多改为曲艺团与演出队,撂地的场合渐少,书场亦多改为剧场与文化馆的排演。与此同时,书目被录音与记录整理,唱段与曲谱有谱本可依,与旧时只靠师徒口传的做法不同。近数十年,琴书与坠子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,传承人与传习所的演出在文化活动中出现,扬琴与坠琴由乐器作坊定制,形制与旧时相仿。听众的构成亦有变化:日常连演的长篇书目不多见,中短篇与选段的演出成为常态,一段书听罢即去,与旧时按日追书的做法不同。乐器与唱段的教习,进传习所与课堂者渐多,与旧时拜师入门的一路并行。
琴书与坠子旧时由班社在书场、集市与撂地演唱,书目靠师徒口传,乐器多自制或请匠人定作;今日多由曲艺团体与传承人演出,场所转向剧场与文化馆,书目有录音与文本的记录。变的只是场所与记录方式,扬琴坠琴伴奏、以板击节的那套仍在。
| 1 | 曲艺民俗 |
|---|---|
| 2 | 琴书;坠子;弦书 |
| 3 | 书场撂地演唱 |
| 4 | 扬琴坠琴伴奏 |
| 5 | 曲艺团与书场 |
| 6 | 书场听曲赏 |
本词条由邱迎松(易粹民俗文化工作室主编)编纂,依《礼记》《仪礼》《周礼》《荆楚岁时记》《东京梦华录》等典籍与岁时文献整理,所述为民俗文化史事,兼及干支历法、阴阳五行的传统时间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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