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卺礼,是传统婚礼中夫妇「共牢而食、合卺而酳」的环节,即剖一葫芦为两瓢、新人对饮,后世演变为「交杯酒」。它与库内「六礼」「亲迎」「聘礼与嫁妆」各有所重:六礼讲从纳采到亲迎的流程,亲迎讲迎娶本身,本条专讲亲迎当夜那一个「合体同心」的仪式。其意不在饮酒,而在以同器同食宣示二人结为一体,是婚礼中最具象征的一幕。
香道与用香,讲中国人用香的历史与品类:从祭祀焚香、生活熏香到宋人「香事」。它与库内「祭奠」条(丧祭用香的仪节)和「灶王爷」条(香火供奉)不同,本条聚焦香本身的文化脉络。屈原《九歌》已写「蕙肴蒸兮兰藉,奠桂酒兮椒浆」的香草祭;汉魏以降佛教东传,焚香渐成日常。香是气味,也是礼与雅的载体,本文只述其文化源流,不涉任何功效主张。
厌胜与辟邪,是传统民俗中一类「以物压制不祥」的观念与器物:桃符、艾草、铜镜、泰山石敢当、葫芦、厌胜钱等皆属此列。它与库内「门神」「春联(桃符)」「财神」各有所指——那些是具体神祇或年俗,本条讲「厌而胜之」的方术观念与器物总汇。必须说明的是:这些物品今多视作民俗装饰与文化符号,不承诺、也不构成任何趋吉避凶或祈福见效之功效,仅作文化现象看待。
庐墓与守制,是古代居丧中两种紧密相连的实操:庐墓即在父母墓旁筑简陋茅舍、寝苫枕块守孝;守制则指遭父母丧者去职居家、依服制守孝若干月。它与库内「居丧守制」条(讲服制与制度总纲)不同,本条专讲「墓旁筑庐」这一具体行为与「丁忧」实践。古礼以极简居处表达哀思,后世演为孝道象征。今已不通行,宜作历史文化现象看待,不涉及任何风水或运势主张。
宴飨座次与献酬,讲宴饮场合的尊卑位次与敬酒之礼,与库内「座次礼仪」条(日常会客座次)和「贺寿」条(寿宴专礼)各有所重。古人宴客极重方位:堂上以南向为尊,室内随席向定上下;敬酒则行「一献之礼」,由主人献宾、宾酢主人、主人酬宾,三节成一循环。这些规矩今多简化为圆桌尊位与敬酒顺序,但其「尊客、有序、不劝过度」的内核仍在。本条只述礼俗源流,不涉任何运势主张。
冠礼的当代复原,指近二十余年民间与学界按《仪礼·士冠礼》《礼记·冠义》重新演习男子加冠成人之礼的实践。它与库内「冠礼」条(讲古代礼制)不同,本条聚焦今人如何复原、为何复原、作了哪些取舍。古礼以「三加」加冠并取字、行醮,标志青年担起人伦之责;今多用于成人教育、书院与汉服活动,重在以仪节唤起责任与身份自觉,不涉及任何命理主张。
乡约与保甲是传统乡村治理的两种路子,一教化一管控。乡约源出北宋吕大钧《吕氏乡约》,以「德业相劝、过失相规、礼俗相交、患难相恤」十六字为纲,士绅倡立、民众自愿;保甲源出北宋王安石保甲法,《宋史·兵志》记十家为保、五十家为大保、十大保为都保,编户强制以警盗。本条辨二者异同,不与吉凶相牵。
养生的节令禁忌,是把「顺四时」的养生观落到具体日子的讲究。其核心在《素问·四气调神大论》「春夏养阳,秋冬养阴」,以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分四时起居;饮食上《论语·乡党》「不时不食」、《千金要方》「省酸增甘」皆是节度。《礼记·月令》还有孟春禁伐木、毋覆巢一类时令礼禁。本条辨其三层:医典原则、时令礼禁、民间口诀,今天取其顺应自然的内核。
回礼是受礼一侧的规矩,与送礼一侧相对。《礼记·曲礼上》说太上贵德,其次务施报,礼尚往来,往而不来非礼也,来而不往亦非礼也——一句话把施与受两方都管住了。传统做法上,受礼有三种态度:受而不报、受而轻报、受而厚报,皆有讲究;辞谢也有辞全、辞半、辞受其半之别。本条专讲受礼与回礼一侧,与馈赠礼一条互补。
常服与冠服是传统服饰制度的两面:冠服指有资格者上衣与冠配套的正式装束,按爵等与场合分等;常服则是不涉仪典的日常之服。二者在礼制上分得很清,《礼记·玉藻》记朝玄端而夕深衣,即以朝夕分用。丧服一侧另有五服之制,不在本条范围。本条只述吉服与日常服制的分际及其演变。
纸扎是以竹篾、纸扎成冥间器物的手艺,明器则是礼制中随葬用的器物总称。纸扎起于唐宋之间,与纸钱的普及同步;北宋汴梁已有纸马铺专营此物,《东京梦华录》记清明节时纸马铺皆于当街用纸衮叠成楼阁之状。明器之名见于《仪礼》丧礼,与衣衾同为附于棺之物。本条只述纸扎的源流、品类与今日传承。
冥婚与合葬是丧葬礼制中两个彼此相关又不相同的事。合葬指生者与死者、或同一家族死者共处一墓,见于《礼记·檀弓》季武子与孔子合葬于防的记载,至周公已有此制;冥婚则是为夭折或早亡的男女举行婚配,双方都已不在世,成婚要通过冥婚书、答冥婚书与祭文,敦煌唐五代写本中保存了这一整套文书。今人把两种混称,本条只辨其制度差别与文书次第。
祠堂与族谱是宗法制度落地的一对产物:祠堂是祭祀祖先的场所,族谱是记载世系的名册,二者互为表里。《礼记·王制》记天子七庙三昭三穆,诸侯五庙,大夫三庙,士一庙,庶人祭于寝,昭穆之序由此立。苏洵作族谱引,说自唐衰谱牒废绝,由贱而贵者耻言其先,由贫而富者不录其祖,而谱遂大废;又制小宗之法与大宗谱法,使谱不至于随人分散。宋以后宗祠与谱牒大兴,欧阳修、苏洵一系的谱法影响最大。本条只讲二者的关系、体制与流传。
灯彩与灯笼是岁时节令里悬挂照明与布置环境的器物与手艺,民间通称花灯、彩灯,节庆集中陈设则称灯会、灯市。灯之为用本于照,节令则寓纳吉。《东京梦华录》记北宋元宵大内前绞缚山棚正对宣德楼,宣德楼上两朵楼各挂灯球一枚约方圆丈余;《帝京景物略》记明北京灯市朝逮夕市、夕逮朝灯,市在东华门东亘二里。灯彩形制有走马灯、灯球、莲花灯、宫灯等。本条只述其源流与节俗。
帖与奏是古人向尊长或君上呈递文字的两类文体与相应礼数。奏是臣下对君主的书面陈事,帖是卑者对尊长的短牍。《文心雕龙·章表》说降及七国未变古式,言事于王皆称上书;秦初定制,改书曰奏;汉定礼仪则有四品,一曰章、二曰奏、三曰表、四曰议,章以谢恩、奏以按劾、表以陈请、议以执异。投献则是士人把作品或诗文呈于显者,文章后附一封短帖,称投献、投贽。本条只讲官府文书与投献一侧,与书信格式分工。
赐姓与赐名是君主把姓或名授予臣属、外戚与归附者的做法,是古代命名礼里最上层的一种。《左传·隐公八年》记众仲对曰天子建德,因生以赐姓,胙之土而命之氏;《礼记·大传》专列赐姓赐氏赐族之别,说天子赐姓赐氏,诸侯但赐氏不得赐姓,降于天子也。汉唐以后赐姓成为笼络人心之例,沙陀首领朱邪赤心从破勋有功,朝廷赐姓名曰李国昌,以之属籍。本条只讲赐与的名目、程序与实例,与民间命名分工。
吊唁是亲友得知丧讯后到丧家致哀慰问的礼节,古代称吊、唁、奠,与主家自办的祭奠不同,是客人一侧的事。《礼记·檀弓》记死而不吊者三,畏、厌、溺,替违礼横死划出例外;《文公家礼》把吊的仪节分为未成服与已成服两段,来吊者的辞与拜法随之不同。清代京师吊丧,男子去缨著石青褂,女子去首饰亦著石青褂。旧时吊礼用奠、赙、吊三途,献祭幛、挽联、上香、哭灵。本条只述客人一侧的规矩。
择日是为婚嫁、迁徙、营建、动土、入学、远行等事挑定吉日的一种传统做法,民间又称看日子、择吉。它把日子放到历法、干支与神煞的框架里权衡,只讲宜忌,不作吉凶断言。西周已设大卜掌龟兆蓍筮,《周礼·春官》记大祭祀由执事卜日、宿日,《礼记·月令》孟春之月乃择元辰,天子然后亲耕帝籍,可见择日本是礼的次序之一。历代通书把规则汇为成文,民间多由长辈或专司此事的先生按通书查定。本条只讲它的依据、门类与流传。
剪纸是以剪刀或刻刀在纸上剪刻镂空造型的民间美术,与窗花、门笺、喜花同属一脉。纸未普及之前,先有以金银箔、皮革镂花的做法;唐段成式《酉阳杂俎》记立春日士大夫之家剪纸为小幡、悬于佳人之首,是剪纸用于节令的早期明文。宋以后剪纸成为独立手艺,南宋周密记临安街市有专剪诸色花样者。明清用途日广,又用于灯彩、扇面、刺绣底样。今日剪纸列入多类非遗名录,传承以师徒制与院校课程并行。本条只述其源流、门类与题材。
爆竹是由燃竹爆响逐步演成的一种节令响器,最初的作用是驱邪迎神。关于其起源,南朝梁宗懔《荆楚岁时记》有「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,谓之端月,鸡鸣而起,先于庭前爆竹,以避山臊恶鬼」之记,是最早可靠的文献依据;隋杜公瞻注以为爆竹燃草起于庭燎,宋袁文《瓮牖闲评》亦证其说。宋代出现火药爆竹,才真正摆脱了以竹为材的局限;王安石《元日》「爆竹声中一岁除」遂成为除夕的写照。本条只述其源流、名称与用法。